缺乏睡眠不是問題,賦予自己的「失眠標簽」才是問題所在
一項發表在《行為研究和治療》(Behaviour Research and Therapy)、有關失眠的研究綜述,闡述了全世界睡眠實驗中觀察到的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睡眠質量低下不足以使個體認為自己有睡眠障礙……甚至睡眠質量低下都不是導致睡眠障礙的必要條件。
該論文由Kenneth Lichstein (美國阿拉巴馬大學)所著,探索“失眠標簽”的含義:它是如何導致健康問題以及如何阻礙失眠患者的康復。
證據表明,睡眠質量低下本身不足以導致失眠。
一項1995年的研究觀察了400個社區志願者(55歲或以上)的睡眠狀況,發現大多數實際睡眠質量低下的志願者(在此實驗中,睡眠質量低下指六個月內每天或每周至少三晚需要30分鐘甚至更多時間才能入睡)並沒有體驗到痛苦情緒或認為自己有失眠症狀,他們的日常疲勞程度以及焦慮水平並沒有因睡眠質量差而受影響。
而那些“報告睡眠質量不足,但實際正常的個體”在日常疲勞、焦慮和抑郁方面表現出較高程度的受損。最近研究表明,個體經歷的睡眠質量本身與自殺傾向或想法無相關關系;相反,不論你是否真的存在睡眠問題,自殺傾向或想法與個體自己的主觀感受(覺得自己有睡眠障礙)相關。
總結一些重要研究, 37%抱怨自己失眠症狀的個體“並沒有達到睡眠質量低下的常規標准”。他們的睡眠情況雖不完美,但在某種程度上與平均水平並無顯著差異,屬於正常范圍。另一方面,許多真正存在睡眠問題的個體卻能不受失眠的影響,這個問題值得人深思?
Lichstein認為,那些認為自己失眠的睡眠質量優異者存有一種睡眠的認知偏差,導致了個體賦予自己“失眠標簽”。疑病症的氣質特點或災難化思維(認為某些微小事件會導致一些慢性長期疾病,即災難化的結果)可能會將某些微小事件錯認為症狀或誇大事件的危害性。
失眠焦慮會使入睡變得愈加困難,睡眠就就被籠罩上了一種恐怖的氣氛。相比於真正睡眠質量低下卻不將此視為問題的個體,某些睡眠問題並不顯著卻賦予自己“失眠標簽”個體的睡眠就變成了“人間地獄”
治療師很難幫助那些賦予自己“失眠標簽”的個體--即使當治療師成功幫助個體改善了睡眠狀況,但他們有關睡眠的負性信念會繼續持續下去。有關失眠的污名化研究表明,失眠個體會對他們的睡眠問題產生普遍的懷疑:這會為“失眠標簽”個體提供長久的警覺性刺激因素以及給他們一種堅定的信念(他們的睡眠問題很嚴重)。
失眠診斷的最基本原則是個體抱怨自己的睡眠問題;而大多數的臨床實踐,在提供診斷之前都需進行睡眠評估,許多患者的失眠是由於失眠標簽(主觀性失眠)而不是真正的缺乏睡眠。
Lichtstein建議除了CBT治療之外,我們通過其他的臨床方法如正念和辯證行為療法(DBT),讓患者對以下類似問題作出回答:什麼是正常的睡眠?睡眠有必要完美嗎?我需要將自己看做是失眠患者嗎?在這些方面,心理學可以使許多陷入不必要痛苦的個體擺脫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