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壇大姊大落難! 陳盈潔可能遭北院拘提,只因為……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藝人陳盈潔捲入債務糾紛案,
但陳盈潔沒有到庭也沒有請假,法官要求陳的律師轉告,不准這樣臨時不假未到,如果再這樣,就要拘提她到庭。
這起案件源於,陳盈潔被控涉嫌在民國100年間因經濟原因須要錢周轉,向一名演藝圈友人借款新台幣280萬元,
但友人要求除陳盈潔外,須再找一人為共同支票人具名。
陳盈潔找胞姊幫忙當共同支票人,友人認為不符資格拒絕,
陳盈潔涉嫌教唆胞姊簽小妹的姓名,才順利拿到台支本票的借款。
陳盈潔被控涉犯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今年9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
陳盈潔今天並未出庭,也沒向法院請假;陳盈潔的辯護律師指出,被告今天在金門有節目製作,不會到庭,
陳否認犯罪,並沒有教唆胞姊去簽小妹的名字,檢方起訴是有所誤會。
本案邱姓自訴人則說,陳盈潔原本要跟他借200萬元,後來要增加80萬元,因為數額增加很多,
所以跟陳說要有擔保人,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受損。
法官向陳盈潔的律師說,陳盈潔今天並未請假,如果沒有理由而不來,法院可以拘提她到庭;
要請假得事先請,下次開庭如果再這樣不假未到,「我就拘提她」。
邱姓自訴人擔心陳盈潔有逃亡之虞,希望法官限制她出境;蒞庭檢察官則說,陳盈潔下次再不到就聲請限制出境。
陳盈潔(1953年10月15日-),臺灣資深女歌手,出生新竹縣關西鎮,外婆是關西馬武督的泰雅族人。
具有客家人與泰雅族血統,有一個姊姊和一個弟弟、妹妹。
生平
18歲高二那年跟同學到美軍俱樂部看表演,由於同學的起鬨而上台唱了兩首歌,因歌喉頗受肯定,而固定在此表演,
為了維持家道中落的家計,因而在高職二年級就休學而進入社會,踏入了歌唱生涯,
從台中唱到了台北,這時遇到了生命的第一個貴人(黃俊雄),沒多久海山唱片為陳盈潔錄製了第一首國語歌曲『春風』,
即是黃俊雄布袋戲中無名姬的出場主題曲,時為23歲。
年輕時的陳盈潔長相清純、甜美,曾有電影製片找上門,但都被陳盈潔拒絕了,原因是她嫌自己的個子太矮了,不適合大螢幕。
再出過15張國語專輯之後,1983年從海山唱片轉至鄉城唱片旗下,
在出過一張國語專輯之後,有一次因為龍飄飄在新加坡作秀來不及趕回來錄製唱片,
在同門師兄郭金發的引薦下,唱片公司老闆大膽啟用陳盈潔唱台語歌,第一首台語歌即是《天涯找愛人》,一上市便大賣三十多萬張,
唱片公司趁勝追擊,3年內發了13張台語唱片,每張專輯都大賣,也讓她不到30歲就賺進大把金錢。
23歲那年結識了同為歌手的潘健,兩人隨之陷入了熱戀,但殊不知對方已有一位未婚妻,女方的母親並不贊成這段戀情,
陳盈潔不顧家人的反對堅持自己的愛情。
1984年,潘健時為中視簽約歌星,而陳盈潔則為華視簽約歌星,潘健卻跑到華視為陳盈潔站台演唱,而遭到中視警告。
陳盈潔賺的錢也都供潘健花用,潘健對外簽的本票也都簽陳盈潔的名字,但投資的公司卻負債累累,因而逃至國外,
國內的千萬債務都留給陳盈潔償還,之後陳盈潔唱了一首紅片大街小巷的歌曲《風飛沙》,
這張唱片賣破百萬張,這也讓債務還清了,但這前前後後還了七年。
陳盈潔34歲那年,經廖峻介紹而認識了真命天子李春賀,兩人相戀10年後,於是在1996年結婚。
她為一位朋友(《海海人生》的專輯製作人)背書,再度背負千萬債務。
2002年,召開記者會駁斥因賭而負債,更無棄養雙親。
從此與債主進行了長達五年的官司纏訟。
2003年在出了81張專輯之後開了生平第一場演唱會,但在同一年父母相繼去世,此一事情曾讓陳盈潔心情跌入谷底。
2008年更在民視選秀節目《明日之星》擔任評審,2011年更加入經紀公司,為自己的演藝之路再度重新規劃。
陳盈潔更首次擔任製作人,在廈門衛視推出歌唱節目《超級明日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