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性不和,哪個更讓人受不了?

昨天無錫那麼冷的天,一個姐妹非要約我去喝什麼下午茶,真心不想出去,見了面我就說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啊,這麼冷的的天出來喝茶。然後看她一臉的不高興,忙問:「怎麼了這是?」

姐妹說:「我和他真的沒法過下去了,性格不合。」

「什麼?性格不合?你都結婚多少了年大姐?有10年了吧結婚?還整個什麼性格不合出來?說說,是不是有其他事,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我問到。

她支支吾吾了半天,我才聽明白,原來他們是性不合,不是性格不合,一字之差。我想他們也不會性格不合,他們結婚這麼多年,她老公性格溫吞吞的,對她是百依百順,全遷就著她,怎麼可能還存在性格不合呢。

她老公在外面也沒有人,很安分守己,是她這幾年需求太大,她老公是心有餘力不足,最後造成性不合的局面。

這個姐妹說:「現在想想,還真不如是性格不合呢,性格不合我覺得還能湊合著過,可性不合,真的很折磨人,有時會讓人無名的火大起來,我都懷疑我提前進入更年期了我。」

「你不是吧你?有這麼誇張嗎?以前怎麼沒看出你是慾望這麼高漲的一個人啊?你不會真的打算離婚吧?」我調侃到。

「飽漢不知餓漢飢。有時真的想離婚,可事後覺得他還是很好的,說說而已吧,哪能真的因為這個離婚,就是想找你傾訴一下。」她說。

「這個問題應該能解決的啊,不行去醫院看看,他也就比你大個三歲,是不是工作太忙,沒時間鍛鍊,工作壓力太大導致的?」我說。

然後我們說了半天,到最後她也沒那麼鬱悶了,說試著每天晚上帶她老公一起鍛鍊,也不給她老公壓力了。現在還不到40歲,她要努力尋找自己的性福生活。

我就在想,性格不合,性不和,哪個更讓人受不了?我這個姐妹居然因為性不合,想離婚的念頭都有了。

想想也很好理解,性,在婚姻中太重要了,尤其是像我這個姐妹三十多歲的人,結婚差不多八九十來年了,兩個人性格就算不合,只要沒有家暴,或者那種讓對方無法承受的習性,基本都還能湊合著過的,畢竟為了一個完整的家,為了孩子。所以說,性格不合,可能對那些新婚的,或者是結婚時間不長的夫妻來說是致命的,可能讓人承受不了,會導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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