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橋牌豆豉鯪魚含微量禁用孔雀石綠 食安中心勒令停售

發佈日期:2017-11-17 22:08

最後更新日期:2017-11-17 22:09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17日)公佈,來自中國的一批珠江橋牌豆豉鯪魚,含微量孔雀石綠,達十億分之0.78,中心已指令有關商戶將涉事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涉事進口商及分銷商On Chak Trading Co.,亦已主動展開回收。

食安中心公佈,一批珠江橋牌豆豉鯪魚含有微量孔雀石綠,呼籲業界立即停售。(網上圖片)

食安中心指,該批珠江橋牌豆豉鯪魚標示的「此日期前最佳」為2018年5月21日,淨重270克。中心發言人表示,調查一宗食物投訴時,從深水埗一店鋪發現上述批次罐頭鯪魚,發現含微量、十億分之0.78的孔雀石綠。不過,發言人說:「就有關產品的孔雀石綠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中心已指令有關商戶將涉事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涉事進口商及分銷商On Chak Trading Co.亦已主動展開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進口商/分銷商熱線:2540 1215,查詢有關回收事宜。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17日)公佈,來自中國的一批珠江橋牌豆豉鯪魚,含微量孔雀石綠,達十億分之0.78,中心已指令有關商戶將涉事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涉事進口商及分銷商On Chak Trading Co.,亦已主動展開回收。

食安中心表示,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主要的農業經濟體系,如內地、歐洲聯盟、加拿大和美國均禁止向食用魚使用該化學物質。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中心會通知業界有關事件,繼續跟進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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