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裝電視盒也違法 罪成監半年罰款

(太平14日訊)隨著網絡科技發達,現代人追劇看片的媒介也變得多元化,除了俗稱「大耳朵」的碟型收視天線,市面上如今還有賣一種「電視盒」,內建多款中國電視劇應用程式(APPS),無論美劇韓劇或電影,都可隨選隨看!不過要注意的是,因涉及版權,民眾在家裝置這類電視盒或收視器是觸法的。

今日就有一名華裔漁夫,因涉嫌非法安裝及使用國際電視台收視器而抵觸2000年通訊與多媒體(技術標准)條例,在俯首認罪後被判罰款4000令吉。

現年56歲的被告丘登水(譯音),來自霹靂州瓜拉古樓,從事捕魚行業,他因涉嫌在住家非法安裝國際電視台收視器,於今早被控上太平法庭。

控狀指他涉嫌於2015年7月29日,上午約11時,在霹靂瓜拉古樓班台路,門牌為392號的住家,使用非法安裝的國際電視台收視器(碟形天線),牴觸2000年通訊與多媒體(技術標准)條例第16(1)(b)條文,並可在同條例第16(3)條文同讀。

丘登水因在住家非法安裝國際電視 台收視器,被判罰款4000令吉。

丘登水因在住家非法安裝國際電視 台收視器,被判罰款4000令吉。

在上述條例下一旦罪成,可面對不超過10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6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被告沒有聘請辯護律師,在通譯員讀出控狀後,被告點頭表示明白並承認有罪,法官諾海達因此宣判被告罰款4000令吉,此案主控官為諾哈妮。

事實上,被告在今年10月3日已連同另2名來自瓜拉古樓的漁夫,即王龍蘇(49歲)和張添星(52歲),因在住家非法安裝國際電視台收視器,而被控上地庭。當時,王龍蘇和張添星也承認有罪,遭法官同樣宣判罰款4000令吉,丘登水則因當時在韓國旅游未歸而缺庭,改在今日才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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