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旅遊勝地中「瞎到脫窗」的法律禁止規定,第1名在這裡你連「換燈泡」都是違法的!
▲這些法律也太誇張了!(source:小梳子彭的隨行漫記,下同)
大家有沒有覺得台灣的有些法律已經有點荒謬了,例如現在又再度修改的一例一休2.0版本,真的讓人越來越混沌了!台灣的法律可以說是一改再改,但是其實不只台灣有這些奇葩的法律在國外也是的。根據小梳子彭的隨行漫記整理報導,這些國家法律的奇幻程度不比台灣的低多少啊…
#6禁止與有鬍鬚的人接吻
在美國的愛荷華州如果一位男性要親吻女性的話你不能有鬍子,除非你剃掉鬍子或是在家裡親親,不然你可是會被抓去關的喔!
#5禁止在日落後唱歌
在檀香山日落後禁止大聲唱歌,這對很需要寧靜度假環境的人來說可是一大福音啊!
#4禁止放屁
在美國佛羅裡達州,週四下午6點之後在公共場所放屁是違法的。我實在是不知道要怎麼吐槽這項法律了,不過想來這裡旅遊的人先準備缸塞吧!
#3禁止罵髒話
在美國俄勒岡州講髒話可是違法的,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髒話是哪些,但我想在這個州文化素養瞬間增高了呢!
#2禁止忘記老婆生日
在薩摩亞如果忘記老婆姓名可是違法的喔,所以這裡有老婆的男人都會在筆記本與手機上記下老婆生日,不然就等著吃牢飯吧!這項法律真的是很貼心有實際呢。
#1禁止個人換燈泡
在澳洲的維多利亞這裡有一個奇特的規定,在這裡換電燈泡是違反法律的除非你擁有水電工執照,所以如果你家電燈壞了在這裡只能找專業水電來更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