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19歲「未婚生子」叫我幫她養,5年後我牽著孩子狠狠毀了她的婚禮!!
我跟女兒的爸很早就離婚了,不知道是不是出於缺乏父愛的原因,女兒小小年紀就跟大她很多歲的男人交往,我罵了好幾次她都不聽,最後在19歲那年離家出走私奔了!
結果當她抱著孩子回來時,我還是忍不住心疼的哭了!原來男方家容不下她跟孩子,女兒連月子都沒坐就跑回家,我雖然生氣她的不自愛,但畢竟是親女兒親外孫,哪裡能真的不管她們!
於是在我的幫助之下,女兒在家帶孩子到一歲多,她出門找工作賺錢貼補家用,就把孩子交給我照顧,孩子漸漸長大了,除了周末才會回家看他的媽媽之外,就只有我們祖孫倆相依為命了!
女兒長大了懂事了,向我懺悔以前的糊塗,現在只想找個愛她的人好好過一生!我聽了很高興,這樣外孫也能有正常的家庭了,但女兒跟我坦白不敢跟現在的男友說自己有孩子的事,怕對方會嫌棄。我想想也是,於是叫女兒約對方回家商量再說。女兒男友很懂事,見了孩子也誇他很乖,半年後他們就說要結婚了!
等到我問他孩子該怎麼辦,她竟然回:還是你養啊!這時我真的怒了:「這是你的孩子,之前幫你養是因為你沒成家,現在你成家了對方會接受你的一切,這孩子遲早是要在你身邊的,你怎麼能為了以後不要這個孩子了呢?」女兒哭得傷心說她也不願意,但對方家裡不肯接受她的孩子,她也沒辦法啊!結婚那天我牽著孩子到了結婚現場,對著親家母說:「女兒年少犯錯是我做母親的不對,這個錯誤不能再重演了,所以這個孩子要留在這邊你們養著。」她婆婆當場變臉說要取消婚禮,我知道我毀了女兒的幸福,那我該怎麼辦呢?
如果真的想要兩全其美,還是要自己養外孫了啦~孫是指子女的子女,男性稱孫兒或孫子,女性稱孫女。在父系社會,兒子的子女稱為「內孫」或者「孫」,女兒的子女稱為「外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