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之後銀行裡面存的錢怎麼辦?

人死之後銀行裡面存的錢怎麼辦?

一直在想這個問題,家人知道有多少存折或者銀行卡密碼的還行,要是自己存的錢別人不知道,人死之後是不是這錢就一直在銀行存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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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靠譜回答

82個回答

容濟點火器  汽車問答達人

11-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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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之後銀行裡的存款,想要取款,在必要情況下,還需要證明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 。請關注:容濟點火器

(一)死亡人存款如何支取?

1、家屬(合法繼承人)如果有卡(折,單),且知道密碼的,直接攜帶卡(折,單),死者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到銀行取就行了,銀行無權拒絕。

2、家屬(合法繼承人)不知道密碼或卡(折,單)遺失的,必須走公證或法院起訴程序。繼承人之間能夠達成調解的,到公證處開具繼承公證書。調解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下達裁定書或判決書,但是記住繼承糾紛訴訟時效只有2年,過期法院不予受理。因為二者法律效力等同,所以只要取得二者之一,即可持法律文書前往銀行支取死者存款。

(二)無人認領,銀行是怎麼處理存款的?

人死了,並且家屬對存款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賬戶上的錢會成為睡眠存款,不會有人主動通知你的繼承人,理論上這些錢是待分割的遺產,但根本無人領取也就相當於銀行所用,實際上就等於收歸銀行。

銀行方面對於睡眠存款歸屬銀行所有給出以下說法:

居民的個人儲蓄存款,在財務上屬於銀行負債。短期存款屬於短期負債,長期存款屬於長期負債。居民和銀行之間屬於債權人和債務人合同關系。居民以放棄貨幣使用權獲得對應收益權,而銀行以支付利息而獲得貨幣使用權,二者在合同關系中權力與義務對等,是一種公平交易行為。存款人死亡與否,與銀行擁有貨幣使用權並無關系,存款人死亡,不代表所有權的滅失,銀行只是有償擁有貨幣的使用權,而絕非貨幣所有權。這種債權債務關系是永久存在的。只要銀行沒有倒閉,家屬拿出有效憑證,銀行都會無條件支付你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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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點半地鐵06-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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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有不少存款人去世後遺留的銀行卡等財產因繼承人無法取得相關密碼,又因公證費用太高,導致繼承人不得不放棄繼承存款。那麼存款人去世後繼承人該如何申請公證取得存款?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

儲戶死亡後繼承人如何支取存款已成關注點。對於支取死者存款,銀行要公證,公證要信息,雙方各行其道,苦了繼承人。如何理順各方關系,減少資源浪費,規避操作風險,需要儲戶提前了解相關信息。

儲戶死亡後,死者存款由於涉及到存款保密、遺產分配等問題,我國的法律法規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80年11月22日發布的《關於查詢、停止支付或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以下簡稱《聯合通知》)規定:“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中國人民銀行於1981 年下發的《關於存款人死亡後存款過戶和支付手續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規定:“由於銀行不可能及時掌握存款人的死亡情況,因此,對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現行儲蓄存款章程的規定和習慣的做法,即憑存款存單、存折付款(留有印鑑的須驗對圖章),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須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證明。如存款人死亡後,在其合法繼承人主張權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銀行不負責任。”

死者遺留的銀行存款屬於遺產,繼承人若要繼承該遺產,必須進行繼承公證。公證機關為保障公證事項准確,要求遺產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提供存款憑證或載明存款賬號、戶名及存款金額的有效證明。

繼承人無公證憑證去銀行查詢帳號信息時,銀行根據“為儲戶保密”原則,拒絕此類查詢。如此一來,公證便形成一個死結。繼承人為獲取存款,只能走訴訟道路。但在訴訟過程中,繼承人還會遇到舉證難的問題。尤其是以銀行為被告的儲蓄糾紛,繼承人難以證明具體的標的,依照“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舉證不了將難握勝券。更何況,繼承人難以確定被告主體是哪家銀行。

取款成本大於存款,迫使賬戶睡眠。一是公證費明顯大於繼承存款,迫使賬戶睡眠;二是除了公證費外,繼承人還要興師動眾辦理公證,由此衍生的成本(時間、吃住路費等),大於繼承存款,得不償失,迫使賬戶睡眠。

  

【解決之道】

  

如果想避免繼承人的麻煩,儲戶一定要提前告知繼承人有關存款賬戶的信息詳盡,存儲介質及交易密碼。若取款人持有死者存儲介質及交易密碼,具備辦理普通支取條件時,根據《補充通知》可以直接辦理普通支取手續。

  

存款繼承權不存在爭議時,繼承人持有死者存儲介質或知道賬戶信息,但不知道密碼,且繼承權不存在爭議。根據《聯合通知》規定,繼承人可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財產繼承公證。銀行依據公證機構的繼承權證明書辦理支取、轉賬和過戶等手續。

  

當存款繼承權存在爭議時,該情況因無法公證,繼承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調解或判決。銀行根據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或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將承權存款進行分配。

  

現實案例中,有很大一部分繼承人對死者的存款余額、賬戶信息、開戶銀行不了解或毫無了解,僅僅是猜測死者有數額較大的存款。該情況繼承人只能人為制造虛假繼承權訴訟,由法院判決繼承人有繼承權,然後由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到銀行進行查詢、支取或者轉戶。

  

現行的《聯合通知》和《補充通知》,都是30多年前制定的,在當時有其合理性。但隨著社會發展,該類規定已明顯滯後新時代的需求。為有效控制銀行操作風險,更好地維護繼承人的合法權利,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如果公證機構和司法部門都可以解決問題,繼承人可根據繼承存款金額的收費成本進行比較,擇優選擇解決方案。

  

金額監管部門應積極收集各類建議,向法律法規修訂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在法律法規層面加以完善。

  

現行法律規定,公證必須要到公證處公證。從現行體制看,絕大部分公證機構只設到縣級,鄉鎮一級只有司法所。建議授權鄉鎮司法所可公證1萬元(含)以下的繼承存款,同時簡化公證手續,收費標准減半執行。

  

從法律法規層面適當放寬繼承存款的賬戶信息查詢手續。主要是做法是銀行可接受鄉鎮司法所開具的繼承存款查詢書。

  

據悉,天津、江蘇先後對死者存款辦理過戶或支付事宜進行了簡化。主要做法是合法繼承人持死者的死亡證明和繼承關系證明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公證機關出具《個人存款核查函》後,銀行可以根據該《函》受理查詢事實宜,破解公證死結。

  

法律法規層面完善,對各方都有所受益。對死者可以告慰其在天之靈;對繼承人可以繼承權益;對銀行可以減少操作風險;對社會可以理順繼承關系,減少司法資源浪費,維護社會穩定。

  

【法律解讀】

  

人到中年,早立遺囑

  

當國人聽說外國人30多歲時就開始立遺囑,並隔幾年整理一次內容時,總是有些不解,認為遺囑應該在臨近生命的盡頭時再定。

  

現在,很多中年人還沒有書寫遺囑的習慣。其實,即使一個人非常健康,也應該告訴自己的繼承人,自己財產以及銀行帳戶的基本情況。寫好的遺囑並不是必須要交給自己的繼承人,可以放在公證處,繼承人持死亡證明即可到公證處領取遺囑,並按照上面提供的銀行帳戶提取存款。

  

假如僅僅口頭告訴繼承人自己在某家銀行有多少存款的話,會帶來很多麻煩。按照現行的法律和政策規定,銀行存款屬於個人隱私,銀行可以拒絕為繼承人查詢故者存款情況。如果每個人都能做到詳細書寫遺囑的話,繼承人與銀行、公證機關的麻煩和糾紛會減少很多,只要提供銀行卡或存折,甚至僅有銀行帳號,沒有密碼,也能通過正常途徑把錢從銀行取出來。因此,遺囑應該盡量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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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愛美食04-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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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意外死亡銀行卡裡的錢怎麼辦?網絡賬戶裡的錢怎麼辦?

  場景一:銀行卡裡面的錢

  首先,我們來看場景一:某人單身在外,把錢存進銀行,家裡人都不知道,假如某天意外死亡了,銀行裡的錢怎麼辦?

  當然,如果家屬知道有錢存在銀行的情況下,家屬去公證處,開一個查詢銀行存款函,查出死者在銀行的存款,然後去公證處開繼承公證書,再然後去銀行過戶。但前提是家屬並不知道你有存款,這時怎麼辦呢?

  1、首先,在假設下,意外死亡並且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賬戶上的錢會成為睡眠存款,不會有人主動通知你的繼承人,理論上這些錢是待分割的遺產,但根本無人領取也就歸銀行所用,實際上就等於收歸銀行;

  2、在有人知情(希望是繼承人)且銀行卡(存折)、密碼俱全的情況下,直接通過網銀、ATM機或到櫃台領取,銀行甚至不作任何實質上的審核;

  3、在繼承人知情且已辦理死亡銷戶、上繳身份證,又不知道銀行卡、密碼的情況下,必須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公正手續才能領取,這意味著卡內金額甚至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公正費用;

  4、在情況3中銀行卡余額不抵公正手續及交通、誤工等各項費用時,選擇放棄領取卡內余額而轉為睡眠存款,回到情況1,這也是絕大多數家庭可能遇到的情況。

  所以,如果存款數目不大,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下,錢實際上是被銀行吸收了。如果數目大的,就得開各種證明,證明 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 。而且以上基礎還要建立在親人知曉有這筆錢的情況下。

  1. 可以直接去銀行取款

    如果親人剛剛去世,身份證還沒有注銷,家裡親人之間對存款分配沒有異議,並且知道存款人的密碼,可以帶著存款人存單、身份證、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去銀行取款或過戶。

  2. 不知道密碼或密碼錯誤如何取款

    如果不知道存款人存單密碼,或取款時輸入的密碼不正確,就需要所有繼承人帶著存單、戶口本、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可以讓逝者單位出具個人檔案履歷表的家庭成員一頁的復印件),去所居住轄區的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處出具繼承證明書,就可以去銀行取款或過戶了。

  3. 單個合法繼承人如何取款

    如果逝者只有一個合法繼承人,存款人過世後,如果存款人身份證還沒有注銷,確認銀行密碼正確,向銀行出具存款人身份證、死亡證明、本人身份證,便可以直接取款或過戶;如果時間較長,存款人身份證已注銷,繼承人去銀行存款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自己享有合法繼承權的有效證明辦理取款或過戶。

  4. 存款人突然離世如何取款

    如果逝者突然離世,未立遺囑,有多個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那麼一個是大家協商如何分配;再者就是按繼承法分配繼承者所得份額,然後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取款人身份證就可以取款或過戶了。前提是知道密碼,如果不知道密碼還要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5. 存款人遺囑未公證如何取款

    如果逝者留有遺囑,將存款贈予其中的一個家庭成員,但未經公證處公證,但如果有兩個沒有親屬關系的人可以證明存款人是在清醒狀態下,沒有人脅迫下寫下的遺囑,並且在遺囑上簽名,這個可以認定為有效遺囑。繼承人可以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取款人身份證及遺囑就可以取款或過戶了。

  6. 存款人遺囑已公證如何取款

    如果存款人生前已立遺囑,將其名下存款贈予某位家庭成員,並且經過公證處公證,繼承人可以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公證處出具的繼承證明便可以取款或過戶了。

  7. 繼承人對繼承權有異議如何取款

    如果多個合法繼承人對存款的繼承權有異議,就不能向公證處申辦繼承證明書,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了,由法院對存款人存款的繼承權歸屬以及各繼承人應得的份額做出裁判。裁判生效後,存款合法繼承人可以持法院的裁判文書到銀行辦理取款支取或過戶。

注意事項

  • 逝者安息,但願銀行的存款是一個對逝者的感恩和緬懷,不要成為一場家庭戰爭。
  • 本文純屬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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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5977228883505-0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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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過世後,名下銀行卡、金融憑證的余款,怎樣領取?如果沒有通過公證,銀行又不同意領取,又該怎麼辦?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馬嶼法庭就遇到了這樣兩個案件。

  “法官,我們真是沒有辦法了,跑了好幾趟銀行了,嘴皮子都磨破了,銀行卻怎麼也不肯讓我們把過世父親名下的銀行卡中的余額領出來。雖然卡裡的錢不多,但畢竟是父親留下的,我們兄妹想把錢取出來,把父親的後事料理得更周到些,希望你們幫幫忙。”11月3日,瑞安的孫家四兄妹來到瑞安法院馬嶼法庭求助。

  原來,孫家兄妹的父親去世後,他名下的銀行卡裡還有2.5萬元存款,但因為銀行得知存款人已經死亡,在沒有明確指令或授權下,銀行認為隨意讓其他人取走存款可能會損害權利人的利益,同時也不符合銀行操作規則,於是拒絕孫家兄妹的取款要求。

  無獨有偶,10月中旬,也有兩位當事人因為類似的事情來到馬嶼法庭—朱某的丈夫去世後,留下了2萬元銀行存款,但她與兒子卻無法從銀行領走存款。

  瑞安法院馬嶼法庭庭長李錢勝說,遇到上述情況,一般當事人需要經過公證程序,明確資產權屬。但是公證手續收費較貴,往往比存款還要多,有人認為這樣得不償失,所以不做公證。

  為方便當事人能夠盡快將過世長輩的銀行存款領取,馬嶼法庭方面以新《民事訴訟法》中的調解協議效力確認特別程序為切入點,建議幾名第一順位繼承人自行協商達成調解協議,確定其中一人為銀行存款的繼承人,其他的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以此向法院申請確認調解協議有效。法院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後,被確定繼承的那一人可憑此法律文書,到銀行將存款領取。

  在朱某母子與孫家兄妹求助的當天,馬嶼法庭均予以立案,並出具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書。之後,朱某母子與孫家兄妹均領到了銀行存款。

  李錢勝說,上述辦法快速便捷,另外目前法院對調解協議的確認不收取相關費用。“但是,這也存在一個弊端,現在獨生子女越來越多,如果繼承人兩人以上,可以通過協商達成調解協議,但如果只有一位繼承人的話,就無法達成有效的調解協議,上述辦法便無法解決,這需出台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規定,完善此類事情的解決。”

  律師告訴你

  浙江人民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項軍權

  繼承人領取過世長輩的銀行存款

  可憑警方證明

  這兩個案例,銀行的做法似乎存在不妥,讓當事人走了歪路。

  在去世者沒有設遺囑的情況下,其生前在銀行的存款親人如何領取?如果繼承人有若干名,他們只需到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他們均是繼承人。然後,所有繼承人持證明,便可以到銀行取款。

  如果繼承人只有1人,那事情更加簡單,公安部門出具唯一繼承人的證明,便可順利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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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君獨家精品03-01 13:47

3443贊

  1. 可以直接去銀行取款

    如果親人剛剛去世,身份證還沒有注銷,家裡親人之間對存款分配沒有異議,並且知道存款人的密碼,可以帶著存款人存單、身份證、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去銀行取款或過戶。

  2. 不知道密碼或密碼錯誤如何取款

    如果不知道存款人存單密碼,或取款時輸入的密碼不正確,就需要所有繼承人帶著存單、戶口本、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可以讓逝者單位出具個人檔案履歷表的家庭成員一頁的復印件),去所居住轄區的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處出具繼承證明書,就可以去銀行取款或過戶了。

  3. 單個合法繼承人如何取款

    如果逝者只有一個合法繼承人,存款人過世後,如果存款人身份證還沒有注銷,確認銀行密碼正確,向銀行出具存款人身份證、死亡證明、本人身份證,便可以直接取款或過戶;如果時間較長,存款人身份證已注銷,繼承人去銀行存款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自己享有合法繼承權的有效證明辦理取款或過戶。

  4. 存款人突然離世如何取款

    如果逝者突然離世,未立遺囑,有多個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那麼一個是大家協商如何分配;再者就是按繼承法分配繼承者所得份額,然後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取款人身份證就可以取款或過戶了。前提是知道密碼,如果不知道密碼還要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5. 存款人遺囑未公證如何取款

    如果逝者留有遺囑,將存款贈予其中的一個家庭成員,但未經公證處公證,但如果有兩個沒有親屬關系的人可以證明存款人是在清醒狀態下,沒有人脅迫下寫下的遺囑,並且在遺囑上簽名,這個可以認定為有效遺囑。繼承人可以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取款人身份證及遺囑就可以取款或過戶了。

  6. 存款人遺囑已公證如何取款

    如果存款人生前已立遺囑,將其名下存款贈予某位家庭成員,並且經過公證處公證,繼承人可以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公證處出具的繼承證明便可以取款或過戶了。

  7. 繼承人對繼承權有異議如何取款

    如果多個合法繼承人對存款的繼承權有異議,就不能向公證處申辦繼承證明書,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了,由法院對存款人存款的繼承權歸屬以及各繼承人應得的份額做出裁判。裁判生效後,存款合法繼承人可以持法院的裁判文書到銀行辦理取款支取或過戶。

注意事項

  • 逝者安息,但願銀行的存款是一個對逝者的感恩和緬懷,不要成為一場家庭戰爭。

  • 本文純屬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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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在牆上等紅杏03-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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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卡人意外死亡銀行卡裡的錢怎麼辦?網絡賬戶裡的錢怎麼辦?

  場景一:銀行卡裡面的錢

  首先,我們來看場景一:某人單身在外,把錢存進銀行,家裡人都不知道,假如某天意外死亡了,銀行裡的錢怎麼辦?

  當然,如果家屬知道有錢存在銀行的情況下,家屬去公證處,開一個查詢銀行存款函,查出死者在銀行的存款,然後去公證處開繼承公證書,再然後去銀行過戶。但前提是家屬並不知道你有存款,這時怎麼辦呢?

  1、首先,在假設下,意外死亡並且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賬戶上的錢會成為睡眠存款,不會有人主動通知你的繼承人,理論上這些錢是待分割的遺產,但根本無人領取也就歸銀行所用,實際上就等於收歸銀行;

  2、在有人知情(希望是繼承人)且銀行卡(存折)、密碼俱全的情況下,直接通過網銀、ATM機或到櫃台領取,銀行甚至不作任何實質上的審核;

  3、在繼承人知情且已辦理死亡銷戶、上繳身份證,又不知道銀行卡、密碼的情況下,必須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公正手續才能領取,這意味著卡內金額甚至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公正費用;

  4、在情況3中銀行卡余額不抵公正手續及交通、誤工等各項費用時,選擇放棄領取卡內余額而轉為睡眠存款,回到情況1,這也是絕大多數家庭可能遇到的情況。

  所以,如果存款數目不大,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下,錢實際上是被銀行吸收了。如果數目大的,就得開各種證明,證明 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 。而且以上基礎還要建立在親人知曉有這筆錢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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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子819946305-22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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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存款到銀行.最好別存入熟人銀行.中國多地發生有些人為幫熟人銀行拉存款或以為銀行有熟人好方便存取款.但確發生多地人死後被銀行熟人用假手續把死人錢財全取光.等死人家人親屬處理完死者後事取錢時.被銀行用各種徣口說死人在死前以全取走錢!所以死者家屬當親人死後有證據證明銀行有死者之前存款.那麼就抓緊用合法手續取完這些款.一旦發生問題馬上報案!另外私人去銀行辦理存取款業務時.千萬不要與銀行大廳內什麼自稱銀行大廳經理談本人業務.這類人都是銀行勾結的理財產品人.與你存取錢業務無關.你只和窗口內業務人員交易.如大廳內業務人硬拉伱辦業務.馬上把手機錄象功能打開記錄你與她他交往!最好不要和銀行大廳內來回走動的穿這與銀行工作服一樣人交往存錢業務.堅持只與窗口內人員交往!大廳內自稱銀行的人你與她如在大廳內交談銀行業務話此人一定是假銀行人員.所以用手機一定給他她錄象!如不幸被銀行大廳自稱銀行人錯把錢給他了應當馬上報警!還有希望更多人上書全國人大立法.凡在銀行大廳內被騙錢受損失的人全部應當有該銀行賠!因為銀行給詐騙犯罪提供了騙人場所!所以法院要法律支持存錢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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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資本馬玨  智庫資本CEO05-2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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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儲蓄管理條例》規定,在

存款

人去世的情況下,子女或配偶欲想取錢必須去公證處

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公證這筆遺產的歸屬。因為銀行無權調查儲戶的家庭情況,無法了解繼承人有幾個,如果公證後有若干個繼承人的話,還需每人都持身份證均到場才能辦理。

當事人去逝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家人要到戶口所在地公證處

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公證時需持存折、戶口本、相關人員身份證、有權開具證明單位的繼承人證明,根據公證處的審查核實,來確定繼承權,同時還需列出其他遺產清單,一起辦理繼承權公證,手續費用為遺產數額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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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理財知識08-2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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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藥,

如果親人死了沒有財產爭議,在身份證未注銷前,可以直接拿親人的身份證前去銀行將錢取出,按照銀行要求提供相應證明就好。

如果你作為繼承人繼承了逝者的財產,在取存款的時候你若忘記了密碼等信息,請根據銀行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來了取走錢財。

如果逝者突然離世,未立遺囑,有多個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那麼一個是大家協商如何分配;再者就是按繼承法分配繼承者所得份額,然後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取款人身份證就可以取款或過戶了。前提是知道密碼,如果不知道密碼還要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如果逝者留有遺囑,將存款贈予其中的一個家庭成員,但未經公證處公證,但如果有兩個沒有親屬關系的人可以證明存款人是在清醒狀態下,沒有人脅迫下寫下的遺囑,並且在遺囑上簽名,這個可以認定為有效遺囑。繼承人可以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取款人身份證及遺囑就可以取款或過戶了。

如果存款人生前已立遺囑,將其名下存款贈予某位家庭成員,並且經過公證處公證,繼承人可以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公證處出具的繼承證明便可以取款或過戶了。

如果多個合法繼承人對存款的繼承權有異議,就不能向公證處申辦繼承證明書,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了,由法院對存款人存款的繼承權歸屬以及各繼承人應得的份額做出裁判。裁判生效後,存款合法繼承人可以持法院的裁判文書到銀行辦理取款支取或過戶。

正常的證明材料有:存單、戶口本、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可以讓逝者單位出具個人檔案履歷表的家庭成員一頁的復印件),去所居住轄區的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處出具繼承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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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lam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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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5495607996705-2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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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銀發〔1993〕7號

  第四十條 儲蓄存款的所有權發生爭議,涉及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應慎重處理。

  (一)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單持有人沒有向儲蓄機構申明遺產繼承過程,也沒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決書,直接去儲蓄機構支取或轉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儲蓄機構都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事後而引起的存款繼承爭執,儲蓄機構不負責任。

  (三)在國外的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等在國內儲蓄機構的存款或委托銀行代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者,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

  (四)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者),存入我國儲蓄機構的存款,其存款過戶或提取手續,與我國公民存款處理手續相同,按照上述規定辦理。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

  (五)繼承人在國外者,可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國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繼承人所在國如系禁匯國家,按上述規定辦理有困難時,可由當地僑團、友好社團和愛國僑領、友好人士提供證明,並由我駐所在國使領館認證後,向我國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再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繼承人所在國如未與我建交,應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居住國外的繼承人繼承在我國內儲蓄機構的存款,能否匯出國外,按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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