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越獄風雲』「徐開喜」史上「最猖狂」的「強盜頭子」兼「越獄大王」曾以百元美鈔點菸更名噪一時,有時高興還會拿鈔票砸小姐

2007年9月5日中午,台灣警方在布控多日後於在台北市將珠寶大盜徐開喜及其2名黨羽抓捕歸案,並起出大批珠寶贓物。徐開喜被台灣媒體稱為當地治安史上「最猖狂」的「強盜頭子」兼「越獄大王」,其14歲便開始牢獄生涯,有過8次成功越獄記錄,島內至今無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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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灣《中時電子報》等媒體報導,徐開喜2006年10月出獄後,結合昔日台灣的「南偷辛逸民」、「北盜黑金城」及「保險櫃大盜陳清課」,以及台中市LV精品旗艦店竊案在逃要犯「小龔」等人共組一個10餘人的強盜集團。警方形容,這個強盜集團簡直就是台灣治安史上的「犯罪夢幻組合」,如果沒有斬草除根,社會將無永寧之日。

台「刑事局」偵二隊及台中市刑警大隊在半年前就特別組成項目小組,日夜監控集團成員,2007年8月底還出動大批霹靂小組幹員,前往台中地區圍捕未果,2007年9月4日深夜,警方一路跟監徐開喜及兩名黨羽,5日中午1點左右,發現3人出現在台北市市民大道及延吉街口一帶,於是出動大批武裝警力圍捕,順利將徐開喜等3名嫌犯逮捕到案,並前往藏匿贓物的住處起出大量金飾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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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2007年已60歲的徐開喜自幼生長於台中眷村,父親為台灣空軍將官,優渥的家境沒有導引他向上,反而因為加入「正氣幫」,14歲就開始進出監獄,40年的牢獄生涯中,幾乎台灣島所有的牢房他都蹲過,曾創下8次越獄的紀錄,甚至曾讓台北看守所為他訂下「所恥日」。

徐開喜從年輕時就犯下無數次珠寶及保險箱搶案,2006年出獄後,為了籌措吸毒費用,立刻召集昔日強盜集團高手,組織犯罪集團流竄台灣北中南三地,半年犯下至少8起持槍強盜案,旗下成員多達15人,成員的槍枝都由徐開喜提供,並負責主導銷贓渠道洗錢事宜。

警方調查,徐開喜強盜集團作案時都是以3人為一組,蒙面持槍進入後,捆綁被害人洗劫。據指出,徐開喜犯罪集團作案的範圍包括台北縣市、台中、嘉義、台南等地,下手的目標則從珠寶店、銀樓、精品店到豪宅都有。

台灣警界流傳許多關於徐開喜的軼事,由於他犯下無數銀樓搶案,在當時身懷上億巨款,因此經常前往舞廳揮霍,一擲千金面不改色。他曾把整間舞廳包下來,用作案得來的大迭千元贓款,整迭猛「砸」在場舞女,撿到就算誰的,砸得舞女們頭暈眼花,後來徐開喜落網,大批舞女紛紛到警局「探班」,讓辦案人員看得兩眼發直。徐也因此被舞小姐封為「超級火山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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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28日,徐開喜與詹龍欄、蔡正鳳自台北看守所越獄逃亡,8月31日上午徐開喜親自以電話向台灣《中時晚報》聯絡,詳述策劃逃亡的過程及動機之外,另外派人將一封他親筆書寫給板橋地檢署檢察長信函,及從台北看守所平三舍管理員身上取得的鑰匙,轉交《中時晚報》代轉回相關單位,令警方顏面無光。

判決書

判決書表示,徐開喜於2008年5月與同夥持槍前往台北市博愛路蔣姓被害人家中,搶走現金500多萬元及外幣等;去年6月6日再到台中市中正路一家銀樓,假裝要換外幣,卻趁老闆不注意時意圖行搶,不慎誤觸警鈴而逃逸。

雖然徐開喜在偵訊時矢口否認自己預備強盜行為,但同夥都將責任推給徐開喜,最後台中地院一審判處徐開喜徒刑18年,其餘同夥包括錢德明被判徒刑9年、朱家興徒刑5年2個月、皮尚聖徒刑3年10個月、羅家騏徒刑6個月、黃德榮則是徒刑4年10個月並科罰金20萬元。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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