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稱為「全台灣最愛冥婚」的男子!他連續「娶三任鬼新娘」之後的生活令人震驚...

嘉義縣東石鄉一名男子陳平,30年來共有了四段婚姻,扣掉髮妻在內,總共有四個老婆,但是另外三個老婆卻都是....

圖/蘋果日報

他第一次冥婚是在30年前,他在家裡附近路旁撿到紅包,一打開就是一張紅紙寫著對峰生辰八字,女方是東石鄉船仔頭人叫「張幼」據說是在三歲溺斃。

圖/示意圖

第二次冥婚大概在10多年前,在經過東石大橋撿到霹靂包,裡頭也是放著錢和女風生辰八字,女方是東石鄉富瀨村人叫「黃玉蘭」,在十六歲那年在工廠工作葬身火場。

圖/示意圖

第三次則是在四年前,在門外的大馬路找到一個男用皮夾,沒想到裡頭也是女方的生辰八字以及現金,女方是東石鄉人塭仔村人叫「謝麗雪」,在十歲那年病死。

而妻子對於他擁有三個「小老婆」,陳妻黃水邊有肚量地不計較,逢年過節還會祭拜「姊妹們」,但最讓他困擾的莫過於冥婚結親的親友實在太多了,逢年過節真的會忙不過來。

為什麼陳平都選擇和對方冥婚而不拒絕呢?其實他每次都向冥婚的女方默禱,希望大家能夠當兄弟姐妹就好,但是都沒有得到對方同意,執意要嫁給他,所以才會有這三段冥婚。

這種方式獲得三妻四妾大家想要嗎?

冥婚流傳於周代,《周禮·地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但此風氣,始終沒有杜絕,一直延續至民國初期,現在亦偶然出現。史載,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的兒子曹沖13歲夭折,曹操出於對兒子的喜愛,便下聘已死的甄氏小姐作為曹沖的妻子,把他們合葬在一起[5]。宋人周去非寫書斥責曹操實行冥婚陋俗。宋代時冥婚風氣最盛,幾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為其進行冥婚。南宋人康叔聞《昨夢錄》載「年當嫁娶未婚而死者,兩家令媒互求之,謂之鬼媒人。通家狀細帖,各以父母命禱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帶女裙帔等畢備,媒者就墓備酒果,祭以合婚。」

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書儀》有夭殤男女之家長的冥婚書、答冥婚書、冥婚祭文等,說明了唐朝當時社會的現象。

民國初年,冥婚風氣仍盛,但名目不一,如:河北省定縣有「結陰親」之俗,河北滄縣有「娶乾骨」之俗,浙江省定海縣有「陰配」之俗,廣東省翁源縣有「討鬼妻」之俗,廣西省隆安縣有「鬼婚」之俗。民初的北京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其他如山西、安徽、江蘇等地皆有冥婚習俗,見諸於各朝文人筆記。蔣介石的弟弟蔣瑞青死後也曾辦過冥婚。據悉1976年中國發生唐山大地震之後,該地的「鬼婚」儀式就相當盛行[6]。1968年5月29日,時任台北市長的高玉樹為長子少尉高成器(服預官役),與古亭國中英文教師吳純純完成「冥婚」,是台灣最有名的「冥婚」案例,兩人同時過世。

台灣民間信仰的娶神主習俗中,過世的女方家屬會把生辰八字放在一個紅包袋裡,再把紅包放到路邊等有緣人來撿。是以長輩會告誡小孩,路邊的紅包袋別亂撿,否則會娶到鬼新娘。嘉義縣東石鄉鄉民陳平曾因三度撿到冥婚女的生辰八字,不得不冥婚三次[7]。

2011年5月,韓國已故女演員鄭多彬的父母為女兒舉行冥婚,新郎為一名於2002年死亡的男子文在成[8]。

現代一些雙方或其中一人死去的未婚情侶亦會舉行冥婚,這是出於家人對已死子女的思念,或情侶在生的一方對已死一方的思念與忠誠

中國大陸[編輯]

冥婚常常是已亡男女的結婚,儀式混雜了紅、白兩事的禮儀,依當事人的主張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來說,冥婚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命關和婚後取得龍鳳帖。男方放定也是要進行的,一半是真的綾羅金銀,一半是紙糊的各種衣飾,最後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迎娶儀式是冥婚中不可少的,也要搭棚宴請,門前亮轎。「新娘」的照片或牌位由送親太太捧出交給娶親太太,放入喜轎。到男方家後由娶親太太把「新娘」牌位或照片取出放入喜房的供桌與「新郎」的並列,再由娶親太太代為給全神上香叩拜,就算拜天地了。「合杯酒」、「子孫餃子」、「長壽麵」也要供於「新婚夫婦」的牌位或照片前。以後再選個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靈按指定的時辰葬入男方墳的旁邊,並且兩個棺柩要挨上槽幫,才算「夫妻」併骨合葬。葬罷祭祀後,男女雙方的家屬邊哭邊道「大喜」,此後作為親家來往,通常還要選定後裔過繼,以承香火。

臺灣[編輯]

主條目:娶神主

陰間女性嫁給陽間男性,臺灣稱為「娶神主」,有著特別的儀式。

朝鮮半島[編輯]

家人為死者找冥婚對象時要先合八字,雙方家屬同意後即可擇吉成婚,儀式通常在廟宇舉行,一般會挑吉時舉行冥婚禮,由雙方家屬分別捧著穿著傳統婚服、代表新郎與新娘的娃娃連同牌位舉行冥婚儀式,再將娃娃、牌位及新人照片放在供桌上並列,以示雙方結為夫婦。再進行除煞、焚燒遺物等儀式。最後把夫妻二人合葬[9]。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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