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母親每月給女兒寄800元,4年後回家,才發現母親早已離世

聲明:本文為新鮮故事原創,內容為故事,圖文無關,弘揚社會正能量

春花真是個可憐的女人。

為什麼這麼說呢?

自己的老公嗜賭成性,那天運氣不好,也可以說運氣真好,老公躲避債主追債的時候,被一個人開車給撞死了。因為沒有監控,那個人死不承認是自己,非說是老公無力承擔債務,跳他車上自殺,他才是受害者呢,於是一直成了懸案,官司一直打著,春花一分錢補償沒要到。

乞丐母親每月給女兒寄800元,4年後回家,才發現母親早已離世

沒錢就沒錢吧,那些債主反過來跑到春花家裡鬧,愣是把房子給砸了個稀巴爛,砸爛了還不行,債主還要搶走房產證抵債,愣是把春花趕到了街道,成了一個乞丐。

而這一切,春花都瞞著女兒,因為女兒剛考上大學,去了大學還沒有1個月,如果這件事告訴了女兒,女兒肯定不會繼續讀書了,不能影響女兒的學業,上完大學這個家才有希望啊!所以春花打算瞞女兒4年,每年都拒絕女兒回家,讓女兒寒暑假在城裡勤工儉學。

春花的女兒一個月需要800元的生活費,如今春花無依無靠,沒有住處,沒有收入,她可怎麼掙啊。

春花流落街頭,每天撿瓶子,給人家打砸,幹滿一個月,才賺了不到300元,快到月底該打錢了,這可急壞了春花。

乞丐母親每月給女兒寄800元,4年後回家,才發現母親早已離世

春花只好寄希望於丈夫的補償金,她天天在肇事者家門口又哭又鬧,各種鬧騰。肇事者就是不見。誰讓春花沒有證據呢。當時的監控攝像頭壞著,春花找不到丈夫被車撞的司機的樣貌,她只能憑丈夫臨死前指正那人這一條證據去告。但肇事者本事通天,證據不足。

春花只好去尋找目擊證人,看能否找到一丁點線索。春花一邊乞討,一邊給脖子上掛著尋找目擊證人的牌子,天天跪在老公死去的那條路,等待好心人。

好在如今自媒體發達,那天的車禍被一個人錄了下來,前幾天被人發佈在了今日頭條,可以清晰的看到肇事者,有一個人從春花身邊路過,拿著視頻給春花看了。春花一看,知道自己終於可以打贏這個官司了。

春花拿著視頻證據,終於贏了,拿到了30萬補償金。

但是老天太欺人,就在春花要幸福的時候,卻被診斷出來癌症。

之後的每一個月,女兒都如願以償的收到了生活費800元。

乞丐母親每月給女兒寄800元,4年後回家,才發現母親早已離世

4年後,女兒畢業,第一次回家,回到家卻發現這個家住的已經是別人了。

女兒找到鄰居王嬸,王嬸領著女兒去了一塊荒地,那裡矗立著兩個墳墓,一個是父親,一個是母親。

女兒跑了過去,撲通一下跪在那裡,長跪不起。

王嬸說:“對不起,你母親和你父親4年前就已經去世了,你母親求我瞞著你,我便沒有告訴你,她想讓你安心學習,成為人上人。”

女兒大哭:“那這四年,我的生活費,哪裡來的?”

王嬸說:“4年前你父親被人撞死,肇事者賠了30萬,當你母親拿著錢準備開始新生活的時候,卻發現癌症晚期,她只好囑咐我幫忙給你按月打款,希望你能安心學習,不受父母影響。為了讓你自立自強,她沒有讓我一次給你30萬,而是讓我幫你存著,這是存摺,除了生活費,我一分未動。”

女兒的眼淚已經流淌濕了衣服,她轉過身跪在王嬸面前:“謝謝王嬸!你的信義精神,讓我感動!我以後就是你幹女兒!我孝順不了我父母了,我好好孝順你!也謝謝你當年對我母親的幫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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