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住院3月!醫藥費65萬新元!阿嫲洋房家具被封、官司纏身、與兒或破產...

生一場“百萬元大病”,老婦所住洋房的家具被查封,如今官司纏身,連帶小兒子也一同陷入破產危機,禁不住慨嘆“我不是偷也不是搶,我只是生病”!

過去15年來,這名不願具名的74歲阿嫲都是和80歲的丈夫以及小兒子,同住位於明地迷亞路一帶明遠路一間獨立式洋房。

就在昨午3時,洋房裡的大部分家具已經遭到查封,再以拍賣的方式,轉讓給其他買家。

洋房裡的主要家具,昨午都已被拍賣。

阿嫲受訪時眼眶泛淚敘述,四年前的7月,她在伊麗莎白醫院動了一場心髒繞道手術;不料病情反復,前後在加護病房和普通病房住了近三個月,直到出院那一天,才驚悉醫藥費已經累積高達65萬元。

她指出家人當時以為保險公司能夠理賠全額醫藥費,所以讓她繼續在私人醫院留醫。沒想到事後在進一步咨詢之下,才發現原來保單上列有排除條款(exclusion clause),說明有關心髒和血管疾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都不在覆蓋范圍內。

“我在2011年曾將保險配套升級,原以為會有更好的保障,沒想到大病一場之後,竟然發現醫藥費要自己還。”

為此,阿嫲試圖通過仲裁的方式與保險公司解決理賠金額的問題,但法庭卻在去年5月宣布她敗訴,不僅需要償還自己這方的律師費,還需要幫對方還律師費,總數近30萬元。

“醫藥費和律師費加起來就已經近百萬元,我們敗訴後,醫院也開始向我們追討未還清的費用,如今還得拍賣家具……我覺得很難過,因為我沒有犯法,只是生病就引起這麼多問題!”

兩母子可能破產

阿嫲的小兒子胡明強(44歲,會計師)當年在母親入院時,是以擔保人的身份簽名,因此目前他和母親同樣可能會面臨破產。

他表示父母年事已高,如今每天都為官司和債務擔驚受怕,飽受精神壓力,希望事情能夠盡快解決。

一家人住獨立式洋房,為何竟淪落到如此田地?

胡明強指出母子倆接下來會面對的情況未明,但由於拍賣家具得來的款項並不足以償還欠下的醫藥費,兩人很有可能會面臨破產。

被問及是否有意出售洋房,胡明強說:“房子是屬於父親的,我們終究還是希望能夠有瓦遮頭,而且父母多年來好不容易才存下一筆積蓄,眼見就要血本無歸,兩老都不知該如何是好。”

家具若被錯誤查封,持有人有權向法庭索回。

資深律師受詢時表示法庭在索償時會凍結當事人的個人財物,包括銀行戶頭和其他財產。

他說:“當查封官到家裡查封家具時,很難判斷家具真正的持有人是誰,就算只是租戶,查封官也可根據地址上門查封家具。不過屋主和家具主人可以要求法庭解封,拿回自己的財物。”

一般上,家具被查封後會有大約14天到21天的期限,讓第三方進行上訴,不過必須拿出證據如收據或保值卡證明自己才是有關家具的真正持有人。

至於查封房子,律師指當局一般上會先查明屋主身份,如果真的錯誤查封,那真正的屋主也可向法庭證明並要求解封。

許多人都有疑惑,當面對財務糾紛,甚至面臨破產時,是否可以先把名下資產轉名,借此保住財物。

律師指出當一個人被宣判破產時,法庭是會追溯當事人過去五年的財產交易記錄,這期間的資產轉讓可以被作廢。

他說:“可能當事人在打官司時就猜到可能敗訴面對破產,所以先把房子轉名給家人,但只要是在被宣判破產的過去五年內轉名,那也是無效的,法庭有權拿回這筆財產。”

好心律師同情老婦遭遇

好心律師同情老婦遭遇,准備出價3000元拍下部分物品再歸還給老婦,不料最終卻拍賣不成。

昨天到拍賣會現場的包括好心律師楊來福(33歲),他是老婦大兒子的朋友,家屬曾委托他追討保險賠償。由於他曾是老婦的律師,不方便以他的名義拍賣物品,所以帶了一名朋友前來。

他說:“老婦賠償不了保險,如今家具還被查封,令人非常同情。我希望幫她拍賣部分物品,再歸還給老婦,這樣她至少能拿回一些物品。”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楊來福雖然已准備3000元現金,但到場後才發現全部物品是一次過以6900元拍賣出,結果他只能眼睜睜看著其他買家買走老婦物品。

盡管如此,楊來福的一片心意,大兒子表示已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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