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送準兒媳玉佩,沒想竟是這結局,兒媳臨走大罵「等著被雷劈吧」
王春家在很久之前得到了一塊玉貔貅,據說這塊玉是當年,一位達官貴人贈送給王家的,經由當時一位高僧開光,此後這玉貔貅就成了傳家寶,也有說貔貅有開運辟邪之說,為此被王家人視為珍寶,即便家道中落,祖上也沒有出售此玉。
玉石被王家人和自己家族的命運聯繫在了一起,王家祖訓裡說:「寧可斷頭也不可丟玉。」這塊傳家寶一直由家中長子繼承,交由兒媳保管。話說這玉貔貅傳了數百年都平安無恙,可到了王春這一代出了狀況。
王春的媳婦秋妮和鄰居萬紅雖然兩家並未親戚關係,但平時做了點好吃的都會互相贈送,因此感情也如同姐妹一般。這天,秋妮新摘了自家地裡的玉米做了些糕點,就想著給萬紅家也送一些去。本想著送完東西就回家的,於是門也沒鎖,結果剛好碰上萬紅家兩口子吵架,兩口子打了起來,勸了好一陣子,回家後發現玉貔貅不見了。
這下可急壞了本來就急性子的王春,早些時候遇到不順心的事情難過一個月也就罷了,這聽說傳家寶丟了,整個人一下子就癱在地上。好一會醒過來,硬生生的哭了一場,「我對不起列祖列宗啊!這傳家寶咋就在我這一代弄丟了!」
一家子的找了好幾天,都沒有找到這玉貔貅,王春也積鬱成疾,整天心不在焉好似沒了魂魄一般,一天上山幹活,不小心掉下山崖,摔斷了兩根肋骨。送往醫院的途中撒手人寰。死的時候,還在悔恨丟玉貔貅這件事情。
王春死後沒多久,秋妮她娘勸他帶著兩個孩子改嫁得了,但這秋妮也是個好心的女子,覺得心裡有愧於王家,就沒同意。最後獨自把兒女兩人撫養長大,辛苦了好幾十年,也落下了不少病根。
儘管秋妮把所有的時間和心血都給了這個家,但靠一個女人,日子仍過得入不敷出。平日裡見別家孩子吃肉,穿新衣服,他卻只能掰著錢過日子,偶爾給小孩們改善一下伙食,那也是咬著牙去的市集。想到這些,秋妮常常一個人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躲起來以淚洗面。
夢蘭是秋妮家的大女兒,作為姐姐她不想自己的娘過得這麼辛苦,於是初中畢業之後。雖然自己的成績優秀,但還是放棄了學業外出打工賺錢。在城裡找了一家餐廳服務員的工作,每天省吃儉用,賺來的錢都寄回家給弟弟當學費了。
夢蘭確實是很踏實的,也不會像別家的孩子一樣三心二意,在那家餐廳這一呆就是六年的時間。老闆也十分七中她,提拔她當了經理。因為比起其他幾個小姑娘,夢蘭確實也是大姐姐了。做起事情就顯得成熟穩重了不少,為此大家還給她取了個綽號「老大姐」。
這經理提拔沒過多久,後廚就來了一個做糕點的小伙,叫張全。因為年紀相當,女孩們開玩笑的時候,總說「哥,你要是沒對象,就和我們老大姐處處唄,你們倆看著還挺般配的,口音也是那麼的像,對了,你倆該不會是老鄉吧?」
這口舌話,說多了難免就有些動了心思,張全就大著膽子的和夢蘭搭起訕來,「聽她們說你和我口音很像,我覺得也是很親切,你是哪兒的人啊?」這話一出,兩個人不聊不知道,一聊就成了鄰村的了,一個上村一個下村,也就隔了一條小河的距離。
有了這老鄉的關係,張全和夢蘭的關係也就好像,汽車上了公路一般,攔都攔不住了。偶爾一起出去逛街吃個飯,從家裡帶了特產鹹菜什麼的,也不忘給對方送一份,這不,才半年的時間,兩個人走到了一起。
快過年的時候,夢蘭跟著張全回了家。張全的娘也算是個熱心的女人,一進們就拉著夢蘭的手噓寒問暖,最後從衣櫃裡拿出一塊玉佩,鄭重其事的交到了夢蘭的手上,揚著微笑的說「這是我們家最貴的東西了,既然你遲早是張家的人,我就把它送給你好了,當時見面禮......」
這玉一到手上,夢蘭好似中了邪一般的瑟瑟發抖起來,小時候她講過幾次,這傳家寶是一模一樣的。張全他娘跟夢蘭說她兒子的時候,她卻沒心思聽了,將這玉貔貅翻了一面上面就若隱若現的出現了一個「王」字。
這下她站了起來,打斷了張全娘的話,換了個人一樣的問道:「這塊玉貔貅是哪裡來的?」這氣氛一下子,像是變了天一樣黯淡下來,兒子和娘面面相覷,張全說:「是我家的傳家寶,你咋了臉色那麼不好看。」夢蘭冷笑了一聲說:「你們姓張的傳家寶,卻刻著我們王家的姓,你不覺得很荒唐?老實說吧,這是我家的東西,十幾年前被人偷走了。張全,我希望你能給我一個交代!」
這事情算是敗露了,張全只好說了實話。他說「在我上小學那時候,班上有個玩的好的同學是你們村的,那天我從他家裡出來,回家路上突然口渴。路過你家的時候想進去討口水喝,結果見家裡沒人,我也不知道......當時怎麼突然就,就......動了偷東西的心思。」
見夢蘭不說話,張全立馬道歉,還說:「現在也算是物歸原主了,咋們一筆勾銷好了,希望你也別放在心上,我對你是認真的。」
這話一出,夢蘭一個耳光打在了這個男人的臉上,大吼道:「一筆勾銷?我爹為了這個玉貔貅命都沒了,這些年我娘辛苦把我和弟弟養大,身體也越來越不好了,而我這些年因為家庭放棄了上學。現在,你跟我一筆勾銷,你覺得可以麼?你們就等著被雷劈吧!」說完夢蘭摔門而去。張全因為當年的一念之間,悔恨不已,整個人蹲在地上抱頭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