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噁爛!烏石港海鮮餐廳遭爆料「剩飯直接倒回飯桶」!這家店家還大聲回應說...聽完大家都吐血!

宜蘭頭城烏石港的一家海鮮餐廳,日前遭網友爆料,店家將客人吃剩的白飯收回後,不是倒入廚餘桶,而是倒回飯桶...這個舉動被網友用手機錄下來,貼上網後引發網友熱議!

網友表示:「今日我們進香,中午吃宜蘭烏石港的鯨豚海鮮餐廳遇到神扯的事情!我們吃飯吃到剩一些時,店員問我們飯還要不要,我們表示不用了之後,店員竟然收回去到回去大家都在吃的飯桶裡!」

網友看完紛紛回覆:「這也太扯...」、「誇張耶!噁心到爆!」、「靠..看了超想吐!」、「要是有個人有任何帶原,是全部人都要中標嗎?」所有人異口同聲痛批業者無良!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店家也已經看到網路上的文章,一開始問的時候先是回覆:「影片造假、惡意中傷」並解不願意多談,但是後來才又叫了一個員工出來說,這名員工是新進員工,不懂規矩,才會把飯都倒回飯桶,並且強調:「這只是一個小疏忽而已。」

雖然餐廳強調從今天起已經請他不用來上班了,但是衛生局表示,已經派員到餐廳稽查,若有違反衛生法的話就會開罰。其實北海岸的海鮮餐廳起爭議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類似瞞天喊價或是上菜後少得可憐等等事件層出不窮,也許是因為競爭激烈,每家餐廳都在替自己找活路,但是這又回到了做生意最基本的道德問題,殺雞取卵絕對不是永久經營之道,希望總有一天這些店家可以看清這件事情!

有關民眾於社群網站反映「頭城鎮烏石港某海鮮餐廳回收客人剩餘白飯」一事,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相當重視,立即派員至該餐廳進行稽查,經查現場缺失為冷藏(凍)庫內食材未覆蓋,建議業者設置溫度計以利溫度管控、冷凍庫髒污且未定時除霜,廚房風扇油汙未清潔、食材未離地放置等多項衛生缺失,已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要求其改正。 衛生局表示,為確認產品之衛生安全,已抽驗白飯檢驗衛生標準;另現場作業場所不符規定部分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不改正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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