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被害,11個月幼女被摔離世:一個日本丈夫3300天的絕望抗爭
如果你是一個規規矩矩的上班族,勞累了一天下班回家後,卻發現恩愛的妻子被奸殺,幼女被活活摔死——你什麼心情?
再然後,凶手被抓,一大幫人權律師卻聲稱他是未成年人,“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法院拒判死刑——你怎麼辦?
圖:光市母女被殺事件
1999年在日本山口縣光市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真實事件——光市母女被殺事件。我們來見識一位日本男人的絕望抗爭。
一、
1999年4月14日晚間7點,23歲的本村洋下班回家,卻驚訝地發現大門沒有鎖。他急忙進門查看,見家裡一片凌亂,卻找不到妻子本村彌生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
圖:23歲的本村彌生和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生前照
本村洋焦急萬分地在家裡四處尋找,當他打開收納棉被的櫥櫃時,驚呆了:妻子半裸著身軀蜷曲在裡面,早已死亡僵硬。
本村洋悲痛欲絕地打電話報警,警察到來後,很快在收納櫃的最上層,發現了才11個月大的幼女屍體:已經窒息而死,屍體用塑料袋包裹著。
警察立刻展開偵破,短短四天後,一個叫福田孝行的18歲嫌疑少年被逮捕,並立刻爽快的招供了:
圖:凶手福田孝行
4月14日下午兩點左右,他喬裝成檢查排水管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實施強奸時,遭到激烈的反抗,於是他獸性大發掐死了被害人,並用膠帶將其口鼻封死、雙手捆綁,進行了奸屍。這時,11個月大的嬰兒夕夏一直哭泣,他擔心嬰兒的哭聲驚動鄰居,將其狠狠摔在地上,可嬰兒昏厥片刻後蘇醒,掙扎哭著爬向母親的屍體,於是他用一根細繩將其勒死。最後,他把兩具屍體藏匿於壁櫥中,竊取部分財物逃之夭夭。
圖:昔日幸福的一家三口
殘忍、無情到極致的一起入室強奸殺人案。
二、
日本的法律規定,20歲才算成年,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福田孝行剛滿18周歲零一個月,應該由山口縣的少年法庭審理。但是此案極其殘忍重大,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縣地檢署審理。
圖:抱著妻女遺像進入法庭的木村洋
第一次開審議庭時,卻出現了幾樁咄咄怪事。
1、本村洋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被法官阻止,稱“遺照會影響加害少年(福田)的心理。”木村樣不斷抗議,最後法官才准許,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遺照蓋住。
2、開庭時,犯人福田孝行隨隨便便穿著拖鞋進入法庭,在辯護律師的推手示意下,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這句輕描淡寫的道歉,居然成為此後辯護律師和法官認定犯人“已表示悔改”的佐證。
3、法院最終一審判決:無期徒刑。日本的無期徒刑只是個說法,按照慣例,一般呆個七、八年就能出獄。所以,一聽到判決,辯護律師就露出笑容,對著旁聽席的被害人家屬做出一個“勝利”的手勢。
三、
本村洋出離憤怒了。
難道妻女就這樣白白被殺害?日本司法究竟在保護誰?受害者還是凶手?
圖:面對媒體的木村洋
木村洋在判決之後的記者會上,激動地指責道:“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擔任命案檢察官的吉田先生同樣很憤怒,他對木村洋說:“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拼命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摔擊後殘忍殺害。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就算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
圖:木村洋抗爭事件改編的日劇
得到檢察官的支持後,本村洋平復了激憤的心情。他本打算自殺來抗爭,現在他發誓,要擔負起作為丈夫、父親的職責,要以一己之力挑戰日本司法體制。
四、
木村洋走進了日本朝日電視台的熱門新聞直播室,他冷靜地對著全國觀眾說:“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
圖:木村洋含淚控訴
木村洋的不幸遭遇受到了很多人同情,他聯合了有類似經歷的受害者家屬,成立了“全國犯罪被害者協會”,通過電視訪談、座談會等渠道呼籲保護被害人權利。
木村洋不遺余力的抗爭,終於引起高層的關注。2000年,當時的日本首相小淵惠三公開表態:“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洋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同年,《犯罪被害者保護法》等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最大的改變是:受害者的權利得到了保障,比如以往只能在旁聽席上旁聽的被害者家屬,今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聲音。
圖:木村洋擦拭眼淚
對於不公的判決,木村洋的抗爭還在繼續。不服一審判決,上訴。
2002年3月14日,法院駁回上訴,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請求,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
一句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就剝奪了受害者的權利。木村洋不屈不撓,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
五、
令人震驚的是,殺人犯福田孝行這期間過得很自在,他在給友人的信中竟然寫道:“不過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圖:日本電視對福田死刑的報道
除了侮辱受害人的言論,福田還對日本司法進行了嘲弄,他在信中寫道:“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出人意料的是,對這樣一個毫無悔改的殺人犯,卻因為涉及到日本敏感爭議的“人權”,日本的大批“人權”律師,抱團為其做辯護。在上訴到最高法院時,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多達21人!全部自願!免費!辯護團的律師成員,都是日本的“廢除死刑派”,為了幫助福田脫身,他們的辯護詞到了荒謬無恥的地步。
圖:福田的21人辯護團
辯護團的首席律師安田好弘,日本著名的“人權派”律師,他在最終審判前突然一改此前“承認故意殺人”的供訴,而替之為一篇充滿動漫科幻色彩的辯護詞。
這篇奇葩的辯護詞,奇文共欣賞一下:
1、關於殺人。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欲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2、關於奸屍。
圖:受害者母女生前照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污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3、關於殺害嬰兒。
“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21名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被告並非故意強奸殺人,而是傷害致死。
圖:辯護團的首席律師安田好弘
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000名日本民眾齊聚廣島高等法院門口,媒體的攝影機更是爭先恐後架設。最終,高等法院否決二審上訴,判處福田孝行(後改姓大月)死刑。判決書用了“冷酷、殘虐、非人道“的詞匯,足以表明法院的最終態度。
惡有惡報。整整9年,三審,十幾次開庭,惡少年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辯護團仍在走上訴程序(2012年上訴被駁回,辯護團又提起再審請求)。直到今天,福田依舊關押在廣島拘留所。
圖:廣島拘留所
在日本,死刑執行之長一向是世界之最,樂觀估計,還要有幾年甚至十幾年,犯人才會伏刑。
六、
木村洋是個堅強的男人,失去妻女之痛沒有擊垮他,他選擇了個人之力抗爭司法體制。這樣的男人,無論國籍民族,都值得尊敬。
圖:木村洋的抗爭為了妻女,也為了正義
關於死刑,他說過這樣一段經典的解釋:“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好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好人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圖:被殺害的每一個生命都是無價的
木村洋說的對,當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才意識到罪行的嚴重性,開始寫遺囑,第一次表達出懺悔。
死刑,換不來愛妻幼女的復活,但死刑,可以告慰人們這世界還有正義。在高院的死刑宣判後,木村洋留下了熱淚,但他憔悴的臉上毫無勝利的喜悅,他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
圖:2012年日本報紙對案件的報道
這時候,距離命案發生已經度過3300個漫長的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