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有「婚姻協議」的8對明星夫婦,張柏芝太有先見之明
1、“黑澀會美眉”中混得最好的成員當屬昆凌,22歲就成功拐走傑倫小公舉,成了名副其實的“天王嫂”,但據說在結婚前,周董曾和昆凌簽訂“婚前協議”,內容包括昆凌不能拍床戲、吻戲,連跟男演員擁抱、牽手都不能。哇哦,這霸氣滿滿的協議充滿了甜蜜的味道...
昆凌和周傑倫
2、蔡少芬對張晉要求很嚴格。談戀愛時不允許張晉牽手、親吻,還不可以公布愛情。前兩條是交往過程中最基本要做的,蔡少芬不肯,張晉夠辛苦的吧。
蔡少芬對張晉
3、葉一茜和田亮,兩人經人介紹而相互認識。2007年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結婚時兩人便約定,男主外,女主內,田亮負責賺錢養家,葉一茜負責照顧家庭,不許拍戲,只能代言或者主持,田亮知道拍戲的艱苦,時間也長,其實還是很關心照顧老婆。
葉一茜和田亮
4、梁丹妮和馮遠征,老戲骨的馮遠征還是挺浪漫的一個人,經常寫情書給妻子,並和妻子約法三章:吵架不能罵人、不能動手、不能說“離婚”兩個字。
梁丹妮和馮遠征
5、奶茶妹妹和劉強東,婚前也簽訂了一份協議,在協議中劉強東表示自己未來10年每年只拿1元年薪,以及一項約26.5億元的股權激勵計劃這說明,奶茶妹妹和劉強東的財產,沒有半毛錢關系
奶茶妹妹和劉強東
6、鄒市明和冉瑩穎,拳王鄒市明對妻子也有“協議”,在退役之前妻子要做自己的助理照顧他,但是退役之後,妻子想做什麼我也會支持。
鄒市明和冉瑩穎
7、翁虹和劉冠廷。身為亞洲小姐冠軍的翁虹,對男人的要求並不高,在和丈夫劉冠廷結婚前,她要求對方“不能動手打她”,不能隨便說離婚。劉冠廷滿口答應!
翁虹和劉冠廷
8、謝霆鋒和張柏芝也簽了婚前協議,其中有一條是說如果兩人的關系破裂而分手,那麼張柏芝可以帶走兩人的所有子女。
張柏芝
小編只想說張柏芝,太有先見之明了,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