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這3個字是大忌,一旦對方耍賴,告到法庭你都要不回錢
打借條是生活中每個人或多或少要碰到的事情,如果借條寫的太隨意了,到時候借條同意被人鑽空子,而且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你看,如果寫錯這三個字,就是最常見的陷阱。
“借條”還是“欠條”這是個問題
借字與欠子一字之差謬以千裡,覺得意思上差不多,但是,這兩個字的意思在合同法上可是千差萬別的。一旦沒有標明最後還款期限,那按照法律法規,這張借條的訴訟有效期就有20年,但是欠條就只有2年,如果借款時間超過了兩年,你的錢就真不一定能獲得法律的保護。
“今借”和“今借到”差別很大
如果寫今借多少錢還是今借到多少錢,可不要小看這個“到”,但是這樣就有了歧義,因為借到才表示借款人收到你借的錢這個事實,同時證明了錢款已經交付到債務人手中,但是今借只是表示說有意向同意借款但是前是否收到不確定。
“還”是該念做huan還是hai
正如下面圖片所示,“今還欠款”這4個字你該怎麼理解、是仍然欠款還是償還了五萬欠款,因為“還”這個多音字造成了判斷的困難,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算你把借錢人起訴到法院,法官也不好證明你的就一定對,那很有可能你就無法追回你的欠款,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以後可以寫成“歸還欠款”以及“仍然欠款”就意思明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