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與老東家官司又敗訴?原來鹿晗和吳亦凡成功解約還有內幕?
今天,聽到了一個對黃子韜來說,不太好的消息,他跟SM公司之間的官司,又敗訴了!
與此同時,黃子韜方也作出了回應:絕不接受,還要繼續上訴!
是不是感覺黃子韜這一次戰役打得特別艱難?
其實在此次二審宣判之前,黃子韜和SM公司之間的拉鋸戰已經持續了兩年了!
2015年4月,黃子韜退出EXO組合,准備回國發展。同一年的8月,黃子韜就以自己和經紀公司簽訂的所屬協議在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公平條約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處自己與SM公司的所屬協議無效。
而當時SM娛樂公司則表示他們與黃子韜簽訂的協議是基於公正交易委員會頒布的標准簽訂的,並不存在任何不公正之處。
與此同時,SM還在中國把黃子韜給告了,理由是觸犯了其公司簽約藝人的“專屬經紀權”,就是
不同意黃子韜在公司外私自接通告活動。去年11月,SM在北京起訴黃子韜的案子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駁回了。就是說我們韜韜勝利了!
一次敗訴後,SM公司又在上海起訴了黃子韜另一起因代言侵權的案子,結果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再次裁定SM敗訴。就是說我們韜韜又贏了!
而黃子韜在韓國法院起訴SM的案件,因為需要雙國取證,所以才會拖這麼久,從2015年直到2017年4月才進行了一審判決!
當時,首爾地方法院判決黃子韜敗訴。黃子韜工作室不滿這個判決,就有了第二次上訴!
半年後,也就是今天,案件的二審判決也出來了,小婊貝們也都看到了,黃子韜再次敗訴。
黃子韜工作室回應稱此次判決不公平,因此不認可且絕不接受。
並且表示:“韓國是三審終審制,二審判決並不會生效,他們已經做好一切准備,繼續上訴維權。同時,截至目前,SM在我國境內起訴黃子韜侵權的有關案件均以敗訴收場,北京、上海兩地法院的判決更加證實了SM公司一直所主張的所謂專屬經紀權在中國法律上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無法得到中國法院的支持。”
黃子韜律師此前接受采訪時,也是一樣的堅決態度:“如若韓國法院做出不公平的判決,我方則堅決反對,且已做好一切准備。”
總的來說,這次的官司是,SM公司不肯輕易放走黃子韜,而黃子韜又是個不會輕易認輸的人,看得出,他也做好了准備,繼續打這場硬仗。
吳亦凡作為第一個選擇離開SM公司,離開EXO組合的人,和SM的解約官司打的也是異常艱難。
2014年的五月,吳亦凡率先向首爾地方法院請求判決其與SM公司的《專屬合同》無效。
雙方的主要矛盾就是在於個人發展,收入分配和健康三個問題方面。
在遞交解約申請的第二天,吳亦凡就在微博上用一段手寫文字表示自己還好。
7月8日,首爾地方法院開始對吳亦凡和SM.Ent進行第一次調解。
這個調解肯定也就是走形式,婊貝們都懂的,雙方肯定都談不妥。
結果吳亦凡這邊的矛盾還沒解決,鹿晗步入吳亦凡後塵,時隔五個月之後宣布離開SM公司,並也向首爾地方法院請求判決其與SM公司的《專屬合同》無效。
於是牛鹿二人又再次需要成為隊友,聯合對抗大魔王SM.Ent。
這也就開始了長達兩年的調解之路。
12月5日,吳亦凡方面的第二次調停率先開始,無疾而終!
12月16日,鹿晗方面和SM娛樂在首爾地方法院的第一次調停開始。
時間一拖就拖到了2015年,本來作為最熱門的小鮮肉之二,想要與時俱進的春晚自然也就不會放過這個機會。邀請了吳亦凡和鹿晗。
之前一切都很順暢,甚至都已經參加了央視羊年春晚第四次彩排順利。結果卻在距離春晚還不到一個星期的時候,節目突然被斃掉。
其中有一個猜測的原因就是因為牛鹿二人的合同問題沒有解決。恰好這個時候SM公司表示牛鹿二人在專屬合約解除之前在中國進行演藝活動,並對拍攝廣告的鹿晗和廣告商正式提出了法律訴訟。這一訴訟已於2月4日在上海法院正式受理。
為了避免日後麻煩,央視只能忍痛斃掉了節目。
3月底,首爾發院又開始了牛鹿兩人和SM娛樂公司的調停工作。
這一次,已經是吳亦凡的第三次調停,鹿晗的第二次的第二次調停。
依舊沒有結果。
10月,調停重啟,吳亦凡的第四次,鹿晗的第三次。
總之這個調停就一直是在首爾法院堅持不懈不停地調停再調停失敗中,日子就過去了。
2016年的6月,訴訟雙方又各自向法院遞交了新的仲裁提案,因此法院決定對訴訟雙方再次進行調停。
兩人加一起,法院調停前前後後將近十次,婊貝們看下來也快累了吧。
終於在2016年7月,鹿晗工作室微博聲明,表示鹿晗與S.M公司達成和解,稱至此,鹿晗將以現有的模式在中國自由開展演藝事業。
隨後吳亦凡的工作室也發表聲明,表明吳亦凡在除日韓地區外的全世界范圍內,擁有自有開展演藝活動的權利。
所以婊貝們以為吳亦凡歷時兩年多,鹿晗歷時將近兩年,終於解決合同問題,完全自由了?
發現沒有,不論是鹿晗方面還是吳亦凡方面,都沒有用“解約”二字。
鹿晗方面用了“和解”,吳亦凡方面用的是“合同糾紛終止”。巧妙地避開了“解約”兩個字。
原因就是因為牛鹿二人其實和SM公司的專屬合約仍然有效,有效期到2022年止”,SM公司將以委托管理權的方式管理鹿晗和吳亦凡在日韓以外地區的演藝活動,吳亦凡、鹿晗需要給SM.Ent相應的收入分配。
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用分成換了自己的零阻礙未來發展。
所以啊,娛樂圈裡想解約,真的不止是韓國公司,國內的公司也經常是一件很難得事情,周筆暢當初還賣掉了自己的房子呢!
希望韜韜挺住,並且能最終獲得勝利!支持他的點贊讓小編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