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批准 即日起 商用載物量增至7500公斤
即日起國內商業車輛載物量從5000公斤增至7500公斤。
大馬鋼材五金商會多年來向交通部爭取,將商業車輛載物量從5000公斤增至7500公斤,此項建議終獲內閣會議批准,即日起生效。
在交通部長拿督斯裡廖中萊和該部技術主任拿督莫哈末達力協助下,內閣終議通過該項建議,不過,當中只限運載商號本身的貨品。
該商會今日發文告指出,由於目前汽車工業發展迅速,道路安全和載物量也大大提高,20年前的限制已不合時宜,該項修正是合時的。這項加重不僅有助幫助減輕商家運輸成本,也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符合經濟效益。
根據交通部規定,只要擁有E1駕照,即可駕駛不超過7500公斤的商業車輛。
該會會長黃漢川感謝交通部長及技術部門總監體恤該行業面對的困境以及大力協助,讓該會業者能夠一次過運載更重的鋼材,減輕運輸成本,間接舒緩交通擁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