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孫女結婚我給3萬,親孫結婚我包三十元,我的話讓兒媳無言以對

(圖文無關,文章圖片來自網絡)

我有一兒一女,現在都已經是奶奶輩的人了。去年外孫女結婚我包了三萬塊給她,小姑娘是我看著長大的,溫柔可人也很孝順,這三萬塊給她做嫁妝也是我的心意。今年孫子要結婚,我給了三十塊,兒媳不高興了,指責我偏心,說親孫子還不如外孫女,一個三萬一個就三十,也差的太多了。

我聽了有點不開心,我自己的錢想怎麼給就怎麼給,外孫女貼心,經常來看我,還孝順,親孫子雖然是我一手帶大的,可是他是個淘氣的娃,長大後對我很不尊重,我給錢還是看在兒子面子上。

面對兒媳的不滿,我直接懟她:「都是我的孫子,外孫女是嫁出去的孩子,不拿家裡一分錢,以後就是婆家的人了,所以我才給三萬的,你兒子不一樣,那以後是要繼承家裡的一切的,急什麼,你放寬心好了,一家人計較什麼。」

 

我的話讓兒媳無言以對,不管我給多少,那是我的事情,我承認自己確實偏心,但是錢是我的,我怎麼給還不是我自己決定,我就是偏心外孫女和女兒一家,誰叫他們孝順呢?兒媳只會跟我要東西,平時有個頭疼腦熱的都看不見她的影子,還不是女兒外孫女照顧我,都這個年紀了,我也看開了,以後還是把錢攥緊了,誰對我好就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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