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管用:幼師給孩子立的4條最有效班規!
3-6歲的孩子逐漸的開始有自我意識、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明確生活中的一些規矩,能幫助孩子們適應社會規則,更能養成好習慣。
不可以有粗野行為
把泡泡糖黏在同學的凳子上、用玩具蛇嚇唬女同學、搶奪他人的玩具、說粗話打架……究竟哪些是粗野行為呢?早教師分析,采用暴力行為和言語恐嚇,強制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就是典型的粗野行為,這類行為一定不可取。
專家認為,之所以將杜絕粗野行為作為學齡前孩子必學的首要規矩,是因為這是成長期的孩子在沒有遇到指引前,為解決問題都會產生的原始意識。如果幫助孩子樹立這一規矩,他就會不斷地調整對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態。等他成人後也會用這套模式去對待周圍的人,變得更加理性、為他人著想。
分內的事情自己解決
同樣是四歲的孩子,有些吃飯、穿衣、整理書包都依賴大人,而有些孩子已經開始照顧弟弟妹妹。
有些家長總是以為:
孩子還小,生活自理能力差點沒關系,他大一點自然會學會。當孩子今天說自己上廁所,明天要媽媽幫忙時,大人並未在意;孩子主動要求報的興趣班,去了不到一星期就耍賴不好玩,大人也並不勸阻。兒童心理研究者認為,父母的態度,將縱容孩子習慣性地將分內的事情當“甩手掌櫃”。
專家分析,當孩子兩三歲時,就可以有意識地教給孩子一個觀念:自己的事情自己動手,自己做的決定要承擔後果。長此以往,孩子會學習理清“分內事”和“分外事”,會主動接受“分內事”,這是培養孩子責任心、耐性的良好時機。
專家認為,針對容易退卻、做事虎頭蛇尾、愛推脫責任的孩子,一定要加強他們“自己事自己動手”的意識,這對他們今後的職場競爭非常有幫助。
“先來後到”是天經地義的事
在幼兒園時,不服從老師的分配,也不管園裡的紀律,見到喜歡玩的、喜歡吃的,上來就搶,這樣的孩子往往是在“排隊守秩序”一課上敗下陣來的。
給孩子立下規矩,要求他們時時遵守“先來後到”的規則:
吃飯時先坐好可以先吃;
午休後上廁所、洗漱也是先到先得;
玩游戲也要排隊守規矩,從細節幫助孩子形成“先來後到”的習慣,還能避免自私,形成平等交往的觀念。
無論是誰做錯事都要道歉
我們常常看到,一些孩子為了得到自己心愛的玩具,除了哭鬧,還對小伙伴拳打腳踢;不小心破壞了別人的東西,也覺得沒關系而不道歉。
專家指出,對犯錯的孩子過於“寬容”,會讓孩子覺得“做錯事沒什麼,反正都會原諒我”,孩子沒有了約束,難免會為所欲為,犯更多更嚴重的錯誤。其實,學齡前的孩子已經開始懂事理了,要趁此時教育他“無論是誰,做了錯事就要道歉,這樣才能被大家喜歡。”與此同時,老師或父母犯錯了,也不能礙於大人面子而不跟孩子道歉。只有以身作則的老師,才能教出懂禮貌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