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最好的閨蜜『舒淇』,竟被爆料10多歲與男人同居....40歲活卻成了最仙的女人
化妝和微整技術越來越先進,美得如出一轍的姑娘太多太多了,我們也進化到用“高級”來區分美的級別。
鯰魚臉,丹鳳眼,山根低,沒有距離的高級感,每次看著她會被由內而外生出的從容安心所感染。
這種氣場是完完全全被磨礪出來的。
現在的舒淇和小時候完全是兩種風格。
她也說過自己曾是不良少女。
小的時候家裡很窮,父母也不給她零花錢,媽媽拿著棒子追著她滿街打。在舒淇的記憶中,她童年所受到的都是“棍棒教育”。
對父母的強烈不滿,舒淇幾年間,離家出走不下10次。
十多歲便與男人同居,抽菸,打架,愛飆車,高中輟學了。
做了兼職模特。
有一次她撞車,摔斷了肩骨,朋友送她到醫院,她第一時間打電話的對象,不是家人,而是她當時打工的公司老闆,因為對方有錢,可以幫她付醫藥費。
16歲時,在離家出走半年後,經歷過生活的辛酸,體諒了父母的難處,不再做“出走少女”了。這些經歷會讓她早熟很多。
1996年從臺灣到香港發展,被王晶,劉偉強發掘,
舒淇說:“我是剛好遇到了想逃離一個男人的狀況,又有劉偉強他們過來找我看要不要到香港發展......就這麼簡單。”
主演三級片《紅燈區》、《玉蒲團之玉女心經》等,一脫成名。
後接演爾冬升的《色情男女》,包攬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配角、最佳新人兩項大獎,成為香港電影史上唯一一位拍三級片獲此殊榮的女星。
擺脫了貧困,但“脫星”成了她抹不掉的陰影。
1998年,和黎明合作《玻璃之城》,因戲生情。當他們的戀情被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
黎明粉絲和爸媽不能接受他和一名曾經的豔星在一起,舒淇被攻擊淹沒在大眾口水中。
黎明一直將舒淇藏在暗地,一方面是為了事業,另一方面,黎明的父親明確表示,不同意兩人交往,因為舒淇曾經拍過三級片。
舒淇也要不斷地澄清:我們不是情人。最痛苦的那段日子,她要靠看心理醫生聊渡難關。
最後,舒淇結束了與黎明的7年地下情,事實上他們倆守著祕密,天下皆知。
後來,舒淇開始轉型,2005年,她憑藉《最好的時光》,拿了金馬獎影後。
她流著淚,咬著牙,對世界說:我要把脫下的衣服,一件件穿回來。
12年後,黎明在《金星秀》裡坦言最欣賞的女藝人還是“舒淇”。
2005年,舒淇與張震合出演《最好的時光》,兩人“假戲真做”。
舒淇與張震曾被網友視為“最有夫妻相的明星情侶”,舒淇曾在《康熙來了》中談到張震的,說如果張震主動追她,她一定會答應。
2009年在戛納電影節上,舒淇還開著玩笑,與同歲的張震約定:“如果我35歲你還沒娶,我就嫁給你。”
據傳,兩人本來互有感覺,但因張父一句“舒淇不會是張震的另一半”,最終漸行漸遠。
2015年,舒淇參加張震的婚禮,新娘是張震助理莊雯如,新娘點名讓舒淇接受新娘捧花,祝她也幸福。
婚禮當天舒淇穿著低調簡單,絲毫沒有搶新娘風頭的意思。
舒淇曾說,“再也不要見張震,再不要跟他合作。”
面對揮之不去的豔星陰霾,最開始她迴應:“
那時我只有17歲,很無知,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也不知道以後自己會為這個錯誤付出多少代價。”
再後來就淡然很多“這有沒有,只當是一種經歷,每次做訪問,都不時會被人問起出道時的事,我不會逃避,因為每個人都會有過去。以前是為了生活,當時也是沒有別的辦法。但我好開心在這個圈裡發展,可以有機會讓我轉型,可以拍到不是同類型的戲,而且可以北上轉走實力派,真是好難得。”
走著走著愛情就來了。
2012年,舒淇與馮德倫在香港蘭桂坊,被拍到,迴應說:是“有機會”的“好朋友”。
2016年,她和馮德倫忽然宣佈結婚,驚喜了兩岸三地,婚禮籌辦極其簡約。
年過四十,她仍是“嫋娜少女羞”,風風雨雨走了一圈,迴歸最真的生活裡。
和林心如一起旅遊,
近期微博總是曬出和張震女兒的合影
作品和代言接的並不多,但品質很高,老公馮德倫導演的電影《俠盜聯盟》,每一幀,每個角色轉變,美得讓人很舒服。
舒淇曾說,自己是那種一旦陷入愛情就像個傻瓜的人,她不會給自己留些餘地。
這樣的戀愛觀愛錯了傷的很徹底,愛對了會愛得很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