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每月要兩千生活費,氣得我5年沒去看她,她死後我後悔了
我和老公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雖然兩人都是小城市裡出來的小市民,沒有什麼家庭背景,但還是很想在大城市闖出一番天地。那時候真的挺辛苦的,一個月的工資交完房租、水電費和車飯錢後,基本所剩無幾。那時候沒錢買新衣服,就更別提化妝品了。
就這樣我們咬著牙,熬了幾年。慢慢的,家裡開始有些積蓄了。雖然日子過得還是緊巴巴的,但也能偶爾下下館子了。好不容易條件改善了,我又懷了個孩子。其實我是想打掉的,可老公不同意,他說這是上帝賜給我們的天使,我們不可以放棄。最後孩子雖然健康出生了,但家裡的開銷不僅花掉了之前所有的積蓄,還讓我們背上欠款了。
我們從來沒有找長輩要錢,就是不希望他們擔心。可讓我沒想到的是,我婆婆不僅不體諒我們的難處,還要我們提高給她的生活費。以前都是一個月1000,她一個農村太太平時也沒什麼愛好1000已經夠多了,現在居然還要我給她2000。當時我真的很生氣,覺得她太不近人情了。我和她在電話裡大吵了一架,表示以後連一分錢都不會給她了。我這個人說到做到,反正她還有女兒養著,幹嘛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從那次之後,我再也沒有去看過她了。直到現在五年時間過去了,婆婆也已經去世了。可讓我沒想到的是,當年她拿著我們給她的生活費,在市中心買了一套房。當年的房價還很低,所以婆婆自己攢著攢著,也就買下來了。而現在這套房,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屬於小姑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