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前夫帶兒子求我復婚,兒子給我一紙條,看後我嚎啕大哭

我和前夫是包辦婚姻,我們結婚後感情一直不和,他在我們結婚幾個月後就有了外遇。

後來我生下來兒子,我想為了孩子,我們就湊合著過吧,所以我們的婚姻一直維持了幾年。

在兒子四歲的時候,婆婆和老公直接逼我離婚,她趁我回娘家的時候讓那個女人和老公住在我的房裡,我從娘家回來沒有地方住了。

幾天後我起訴離婚,半個月後我們開庭了,可法院把兒子判給了前夫,當時我傷心欲絕。

離婚以後妹妹看我精神不起來,就鼓勵我和她一起開餐廳,她主要是為了讓我有事做忘了傷心的事情。

餐廳開業以後生意還不錯,在我們的經營下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在我們離婚的三年後,前夫帶著兒子到我娘家提復婚的事,說那個女人把他的錢卷跑了,他媽接受不了中風了,還對兒子不好,讓我回去和她一起照顧兒子和他媽。

我當時就跟他翻臉,讓他滾出我的家,你當初要是為了兒子考慮就不會有今天,你媽現在這樣都是她的報應,還有臉提復婚的事。

他就帶著兒子灰頭灰臉的準備回去,兒子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悄悄塞到我手裡一張紙條,兒子走後我打開看了一下,「媽媽,你不要復婚,我不想讓你在被爸爸傷害,這是她和奶奶商量好的。」

看來兒子寫的紙條我號啕大哭,他才上二年級就這麼懂事,還知道為媽媽考慮。

和他復婚是不可能的,朋友們可你們說我是不是虧欠兒子的太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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