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子只是「偷走萬用遙控器」就被逮捕,接著法官的判決讓大家都忍不住同情他…
有人覺得小偷小摸不算大事,哪怕被抓也能很快恢復自由,根本不用擔心。不過35歲芝加哥男子Eric Bramwell卻打錯了算盤。2015年8月,他進入一間公寓,偷走了一個萬用遙控器,離開時把手套遺留在了現場。警方依靠DNA技術,很快就找到了他,不過事情還沒有完。
▼警方根據他的DNA,發現他曾經多次在不同地區偷盜,雖然每次偷的都是遙控器之類的小東西,但數量多得驚人。這麼長的犯罪史,完全夠他在監獄中待三十幾年了。
▼法官表示,不管Eric偷了什麼,他屢教不改的行為就是對法律的蔑視。他一次又一次盜取想要的東西,還指望能夠逃避罪責。為此法官決定給他個教訓,讓他在監獄中待22年。
偷盜可不是小偷小摸那麼簡單,這是在「蔑視法律」!小偷們下次伸出第三只手時,一定要想想Eric的遭遇,他偷遙控器就要在監獄中待22年,如果偷錢包呢?其他財物呢?不要再抱僥幸心理了,偷盜就是犯罪,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