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從什麼時候開始理賠?什麼是(等待期)?
保險契約的生效日,並不代表就是保險公司負起理賠責任的那天:按照(壽險)(醫療險)(意外險)在等待期又有些微的不同。因此先將「等待期」搞清楚,才不會造成理賠上面的爭議與誤會。
(語音簡介)
Q:什麼是等待期?
請翻開你的保單條款,查看第二條名詞定義:(疾病)
Q:什麼時候才可以申請理賠?
要度過這段等待期,你的保單才能夠真正開始發揮它的效用。
醫療險 → 等待期最長為三十日(0~30日)
癌症險 / 重大疾病險 → 等待期最長為九十日(0~90日)
壽險 / 意外險 → 沒有等待期的限制
Q:復效會有等待期的限制嗎?
依個別險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答案。
除癌症險及重疾險外的健康保險(醫療險):復效不得約定等待期
癌症險跟重大疾病險:復效時可約定,可不約定,看個別條款
(癌症:復效要有等待期版本)
(癌症:復效不用等待期版本)
(重疾:復效要有等待期版本)
(重疾:復效不用等待期版本)
Q:有不用等待期的醫療險嗎?
有 → 但僅為少數
例如因為車禍導致需要洗腎或是癱瘓等
Q:隔年續保也要等三十天等待期嗎?
不用 >>> 健康保險商品(除重大疾病,癌症)其他續保不適用等待期
Q:等待期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能終止契約嗎?
除了癌症險以外,最多只是不給付而已,不能終止契約
Q:為什麼要有等待期?
因為防範有保戶帶病投保的狀況,產生所謂的逆選擇:保險公司因無法正確估計危險,因而提高保費,健康的保戶又無故承受這多出來的保費,長久下來對保險公司或保戶都是不良的惡性循環影響。
Q:剛過等待期就發病,保險公司拒賠怎麼辦?
保險公司若要拒賠,得先證明該疾病是在等待期內發生的。若是無法證明,符合條款要件就得理賠。但該問題乃因每個案件不同,處理方法也不一樣,所以無法一概而論。(參考判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保險字第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