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全面禁止電子煙被指「最嚴酷的法律規定」
據台灣「東森新聞雲」報導,台當局「行政院」2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政院」和與會「立委」達成共識,建議從嚴管制,將修正「煙害防製法」,未來電子煙將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及廣告,違反者最高可罰新台幣25萬元。對此,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表示,「這應該是最嚴酷的法律規定了」。
據報導,台當局「行政院」表示,「煙害防製法修正草案」10年多未「修法」,多處不符《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內容,大幅落後於國際,而且電子煙8成含尼古丁、爆炸頻傳、進口與販售法令管制不足,因此認為現行「煙害防製法」應予修正。
「行政院」指出,未來台當局將加強電子煙管制,除此之外,還包括禁止加味煙,並擴大包裝警示圖文至85%,以及增訂法律與醫療扶助,若勸阻吸煙或拒絕供應未滿18歲者而遭受到侵害,可給予扶助。另外,修正案並增訂,禁止菸商具名贊助,目前是以函釋禁止,以後「入法」。
對於此項「修法」,李茂生表示,「這應該是最嚴酷的法律規定了」,下一步有種就規定未來紙菸與雪茄等也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及廣告好了。因為吸煙就是[吸·毒],這是危害台灣族群生存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