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店長跟小23歲男下屬「母子戀」!交往懷孕後卻另結新歡拋棄她,害她由愛生恨決心復仇!

已婚兼有兩名女兒的便利店女經理,抵不住比她年輕23載的男下屬情書與甜蜜訊息追求攻勢,拋開枷鎖與對方發展母子戀。

惟男方先後兩度提出分手,女經理不堪情變,前年5月向男友淋潑腐蝕性液體,令他毀容。

女經理早前在高院認罪,今被判監6年8個月,她聞判後掩面痛哭。

被告張珍愛(50歲)早前承認於2015年5月24日,在西環爹核士街向前男友石家安(26歲)淋潑硫酸。

法官杜麗冰指案件牽涉感情,難以計算雙方各自承受的傷害。

張的行為無疑是惡意復仇,犯案後更不感後悔,翌日如常上班,案例一再指出須判阻嚇性刑罰。

事主胸口、臉和頸受傷留疤,眼晴一度不能完全閉合,現已接受植皮和激光等手術。

辯方早前指事主傷勢正在康復,情況良好,眼睛現已無礙。

心理學家則指事主因臉部毀容而焦慮,十分注意旁人目光,外出時會戴帽和口罩,社交生活受影響,會待完成整容手術後才重新工作。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案發清晨途經現場,看見路邊有一樽通渠水,才浮現淋潑自己與男友的念頭。

惟法官認為被告必定是故意在該處守候上班途中的事主,選擇向其最脆弱的面部潑液,意圖造成重傷;

但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接納她並非事先準備腐液的說法。

辯方昨透露,被告2010年在任職便利店認識事主,並視他為兒子,但事主向她展開追求,寫信示愛,又向她傳送甜蜜訊息,

「媽媽我返到屋企喇」、「媽媽我依家瞓喇」。被告終接受事主,與他發展不倫戀。

但拍拖兩年,事主提出分手,被告割脈圖自殺被救回,事後患上適應失調、抑鬱和酗酒,要向精神科求診。

事主一度與她維持關係,至2015年另結新歡,決心斬纜。

此時被告卻發現自己懷孕,但事主漠不關心,令她傷心欲絕,最後服藥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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