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撞倒「違規女大生」訴訟纏3年,法官霸氣宣布不能采信「偽科學」判他無罪!
馬路如虎口,有關道路上發生的爭執始終不間斷。3年前一位楊姓貨車司機在駕駛時,就不小心撞倒一位違規騎車的女大生,被檢方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但如今高院終於判決楊男「無罪」,認為他有權不向「非理性」的用路人讓步。
▼楊男的工作室一位送貨司機,2014年時,他在從桃園行經林口的方向正要左轉,結果一位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突然出現在楊男的車道,兩輛車因此相撞,連女跟車一起摔到了地上,楊男隨後也當場自首。(示意圖)
連女送醫後確認頸椎、胸椎骨折,下半身完全癱瘓,便在事後提告楊男。公路總局的車鑑會主張,連女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是肇事主因;但中央警察大學卻持不同意見,認為是兩車會車時未保持安全距離,才能釀出災禍。
法官傳喚事發當時楊男車後的一名駕駛人,對方指出是連女突然跨越雙黃線,「換作任何人都難以閃避。」一、二審法官都採用證人的證詞,判定是連女未依道路規定靠右行駛,又輕率跨越雙黃線,才會導致楊男無從迴避,獲判無罪,「被告沒有違規犯錯,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告訴人讓步。」
▼高院也對警大的鑑定提出批判,指出對方並未到實地勘驗,只用送證資料和經驗就擅自判斷,是所謂的「偽科學」,不該採信。楊男在官司打了3年後也終於鬆一口氣,他指出太太還因為此事罹患重度憂鬱,一度鬧自殺,但現在終於平安落幕。
這個事例也引起許多網友迴響,留言:「這個貨車司機一定有神明保佑,難得在台灣遇到這樣子正常的法官」、「雖然同情受傷的人,但不代表受傷的人都是對的」、「遵守交通規則,而且做到必要注意,就是應注意、能注意、有注意,仍無法避免事故發生,才是這次被告無罪的重點」、「我還以為在台灣就算違規出事,只要提告都會撈到油水耶!原來還有官是清醒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