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能再把孩子做掉了,這已是第五個了,求求你娶我好嗎

我30歲了,正式跨入了而立之年。

這個年紀對於一個男人而言,正是黃金時期,只是,很可惜,我是一個女人。

我又懷孕了,這是第五個了,我想生下他,但男朋友卻還讓我去做掉。

我們在一起四年了,我為他懷了五次孕。

我很愛他,非常非常愛,為了和他在一起,我被家人趕了出來,為了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拋棄尊嚴。

我知道,肯定會有很多人罵我,但是我就是愛他,愛到骨子裡,不能沒有他。

我們在一起十個月的時候,我第一次懷孕,他說我們還小,事業還沒穩定,讓我去去醫院做掉了。

第二次,我們在一起一年半,他說他正在事業上升期,想先發展事業,也讓我去做掉了。

第三次,他說我們還沒有結婚,准生證什麼的辦不下來,做掉了。

第四次我發現的及時,藥流的,

這次,因為我們倆吵架鬧分手,他說如果我還想和他在一起,就讓我把孩子流掉。

我哭著吃了藥,在醫院婦產科的廁所裡疼到昏闕。

今年,我們在一起四年了,我又懷孕了。

上次大夫就對我千叮嚀萬囑咐,絕對不能再流產了,不然,我這輩子都不能再有孩子了。

但是,還是不小心懷上了,這次怪我,因為我漏服避孕藥,所以懷孕了。

我知道避孕藥對孩子不好,但是我還是想生下他,因為他有可能是我 這輩子最後一個孩子了。

但是,親愛的,為什麼你還要我做掉?

為什麼你還是不肯娶我?到底我哪裡做的不對?到底為什麼你會如此殘忍?

為什麼?

我已經為你懷孕五次了,這次,我要留下這個孩子,我要生下他。

親愛的,求你,娶了我吧。

求你,給我和孩子一個家吧!

手術拿小孩有什麼風險:

開刀拿比較好!

我朋友說吃藥一個禮拜幾乎都蹲在馬桶上, 痛不欲生,況且好像幾週內才能用吃藥的。 

風險:

如果你沒處理好,或沒照醫師指示亂服藥,亂吃東西; 

有可能導致大量出血;又或是子宮裡的東西沒清乾淨; 導致子宮發爛潰瘍。

 後遺:

有可能以後不孕,注意!是有可能;因為你拿寶寶的時候; 會刮子宮壁膜,若常墮胎的話子宮壁膜越刮越薄;

 然後受精卵不易著床,就很難再生寶寶ㄋ。 但是建議你,不要拿最好。

 因為不但殘害了一個無辜的小生命,又傷身體。 墮胎比生孩子還傷身。 

如果你還是執意要拿掉寶寶, 記得一定要到合法的醫院, 墮完胎記的一個禮拜之內千萬不能補,會大量出血。 

乖乖呆在家休息,不要吹到風,食物盡量清淡。

 一週後,請男朋友跟做月子一樣好好幫妳補一補吧! 記得要遵照醫生的指示唷!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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