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了12萬彩禮,准老婆不顧家人反對,決定要嫁給我
「我要回了12萬彩禮,准老婆不顧家人反對,決定要嫁給我」
(1)
今天是我結婚的第二天,我很感恩自己的老婆。謝謝她為我做的一切。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相親後接觸了半年的樣子就決定結婚。我在市裡開車,給別人送貨。
老婆在市裡的一個工廠上班。其實,我們相親後,真正接觸的時間也不是太多。
按照習俗,我們家是要給彩禮的。最後商議之後給了12萬。
房子,我們買在縣裡。我父母出了10萬,我自己給了10萬。老婆家說以後裝修他們給。
我到不在意這些,反正我努力掙錢,只要兩個人同心同德就會有好日子過。
可就在我給了彩禮的第二天,我父親突然暈倒,最後送到醫院檢查說是腦裡有個小腫瘤。不過是良性的。
需要大大醫院做個手術就可以了。不過費用有點高,差不多要用20萬。
(2)
無奈我只好去要回那12萬的彩禮。然後準備辦酒席的錢還有6萬。又找朋友借了錢。這樣就夠了。
父親手術很成功,修養了一段時間就回來了。但醫生說父親年紀也大了,這以後重活兒就別硬要做了。
父親一直在家附近和別人一起承包修房子。他今年55歲。
其實,在我們哪裡,他這個年紀不算大。我告訴母親不要擔心,家裡還有我。
因為這個情況特殊,老婆家裡的人反對她嫁給我。但老婆不顧家人反對,她說看重的是我這個人。
所以,她決定嫁給我。她堅持要嫁,岳父母也沒有辦法。
我知道,老婆這樣做是對我最大的恩。我沒有什麼可以回報的。我只能通過自己的努力,讓她過上幸福的生活。
其實,誰都會遇見困難。只是,在困難的時候,別人選擇幫助你,你就需要感恩。但別人不幫助你,你也不要怨恨。
大家說,這樣的一個老婆,是不是天底下最好的妻子?
(ps:圖文無關,圖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