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電梯內遭鄰居強制猥褻,男子竟回「喝醉酒了就想耍耍流氓」
8月17日凌晨1時許,南寧年輕女子小玲(化名)和朋友吃完飯後獨自回到小區,並和一男子一同進了電梯,不料在電梯內這短短一分多鐘,卻如噩夢般讓小玲心有餘悸。
小玲說,17日凌晨1時4分,她回到小區後,和該男子先後進了電梯。小玲按了15樓,男子按了20樓。
不料電梯門剛關上,男子就朝她叫了聲“美女”,隨即對小玲動手動腳。小玲立刻躲到了電梯角,並迅速蹲下身來,同時用雙手護住自己的胸部。
“他力氣很大,一邊用力拉開我的手摸我的胸部,還強吻我,非常暴力。”小玲含著淚回憶道。
當電梯到達5樓時,門突然開了,小玲的腳剛邁出電梯,又被男子強行拉了回來,並繼續對她進行猥褻。
電梯到達15樓門開後,小玲極力用腳抵住電梯門,並爬著出了電梯,但該男子卻撲倒在她身上,強行將她往樓梯口拖。樓道裡沒有燈光,我死死地拉住扶梯並咬了他的手,還警告他說我會報警的,但他仍然沒有停止動作,後來他摔了一跤,我就用腳踢開他並跑回了家。
小玲說,她清楚記得自己到家時是凌晨1時7分。“我都不敢想,如果當時我沒能掙脫他,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17日上午,小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小區物業查看了監控,並報警。
接到報警後,民警對案發小區各個樓層及涉案男子可能出沒的地方進行檢查,逐戶入戶敲門訪查,並在18日下午5時許,於該小區2棟20樓某住戶家中找到了該男子黃某。
經審查,黃某對自己在電梯內猥褻女子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未造成嚴重後果,警方擬對黃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如果證據完善,將轉刑拘。
黃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作出的解釋就是一句“喝醉酒了就想耍耍流氓”。
經查,黃某25歲,邕寧區人,目前和家人一起住在事發小區。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的黃某,平時在做網絡刷單員。
他說,事發當晚自己喝了很多酒,“也不知為什麼突然有了這個想法,我摸了她的胸,還親她,雖然她在掙扎,但我還是繼續對她耍流氓。”
黃某承認,雖然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卻沒有勇氣去自首。“現在我非常後悔,想對這名女孩說對不起”。新聞知多點《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建議廣大女性朋友,深夜最好不要獨自外出,乘坐電梯時盡量避免和陌生男子一同進入。當遇類似情況時,可迅速按下盡量多層的電梯樓層,以製造更多的逃脫機會。此外,還應第一時間按下電梯內的報警鈴,以便物管人員及時到場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