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對龍鳳胎,婆婆給我十萬,第二天我就提了離婚

跟老公結婚兩年了,我倆可以說是門當戶對,其實我家整體比婆家還要好點,我倆是相親認識的,當時我倆情投意合,不到半年就結婚了,婚後老公對我挺好的,公婆也都不錯,然而,從我懷孕後一切都變了。

(圖片來源網絡)

婚後不到幾個月我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可把老公跟公婆高興壞了,婆婆說「頭胎肯定是個孫子,」我說要是個女兒呢?婆婆氣說我說是孫子就是孫子,閉上你的烏鴉嘴,當是我就發現婆婆重男輕女,而且還很嚴重,反正是一胎,是女兒的話大不了再生一個,所以我也沒多想。後來檢查是個女兒,婆婆說什麼也要我打掉,我不同意,這個孩子或許也跟我無緣。後來還是沒保住。不到一年我又懷孕了,去檢查醫生說是雙胞胎,後來孩子出生了,婆婆一看是個龍鳳胎,可高興壞了,孩子滿月酒的時候婆婆給了我十萬,說是獎勵我的,當時我還特高興,後來跟小姑子說話,無意間小姑子說婆婆要把我女兒送人,並且已經收了對方十萬塊錢,當時我都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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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婆婆來房間看孫子,我問她這事是不是真的,婆婆說是,還說養女兒沒用,長大早晚要嫁人的,就成了別人家的人了,這時老公下班了,我問老公這事他知道不知道,讓我沒想到的是老公也知道,老公也說女兒沒用,只有兒子才是自己的,都說虎毒不食子,婆婆這樣做就算了,連老公也說這樣的話,那天我跟他們大吵了一架,把十萬塊又還給了婆婆,第二天我就讓我弟來接我,抱著倆孩子回娘家了,之後跟老公提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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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我哪個都不會給老公的,就算他們家再喜歡兒子我也不會給的,那樣的家庭不會教育出好孩子的,你們支持我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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