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可以瘋到什麼地步?

你一旦轉身,可能你們就再也沒有面對面的機會了。

愛一個人,可以瘋到什麼地步?

伊能靜講她和秦昊吵架,秦昊跑出去,伊能靜二話不說追到大街上。

為了不讓他走,伊能靜蹲下來用風衣的帶子綁住他的鞋帶。她蹲在他的身邊,仰著頭對他說:你不要走,要不我真的就「撲街」了。

在北京這座繁華的城市,在眾目睽睽的大街上,伊能靜這樣一個紅遍大街小巷的大明星為了留住秦昊,不顧形象,真的是有點「瘋」得不可思議。

但我相信,今天兩個人能夠生活得這麼幸福,也跟伊能靜的「瘋」多少有點關系。

試想一下,如果秦昊就這麼走掉,伊能靜不攔不追,那最後的結局,有沒有可能兩個人會就此走散。

一次可能還會和好,兩次三次呢,五次呢?

我有個朋友,脾氣有些急,本來雞毛蒜皮大的小事,往往會吵得天翻地覆。

有一次國外旅行,他們又吵起來了。朋友拉著皮箱就要奪門而出。

男友一把抓住她:你瘋夠了沒,大半夜的你去哪啊?

朋友哭得聲淚俱下,你管我去哪?反正我就不想看見你!

朋友發了瘋地掙脫,男友更是死命地抓著,他害怕朋友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萬一出現點什麼危險,自己真的會後悔。

雖然他快氣炸了,但再也沒有重復過一句爭吵時那些傷人的話。

同處一個空間的兩個相愛的人,即使很生氣也很難做到完全不理對方。偶爾不小心撞到,噗嗤一笑,昨天夜裡爆發的戰爭,也就一笑泯恩仇了。

吵架就好好吵架,不用非鬧到離家出走。離開容易,再想回來就很難了。

朋友的朋友,發生過一件令人心痛的事。

一對年輕的小夫妻。丈夫賺錢不多,有一點安於現狀不思進取的消極生活觀。沒結婚之前,妻子覺得沒什麼,我就是跟你一輩子吃咸菜喝粥我也會很幸福。

直到孩子出生,孩子的衣食住行幾乎都成了問題,妻子這才發現戀愛可以有情飲水飽,但生活不能。

生活現實到不會給任何人留情面,不會因為誰有點可憐就網開一面,坐以待斃只能過上最糟糕的生活。

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妻子更加努力地工作,但一直很不理想。另外一邊,她把希望寄托在了男生身上,希望丈夫能改改上班喝茶下班打游戲的生活習慣,為了孩子再努力一些。

丈夫口頭答應地好好的,可實際上還是重復著最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生活狀態。

妻子忍無可忍,跟丈夫大吵一架。丈夫火氣蹭地躥了上來,沖出家門,開上家裡的小車沖上馬路。

等妻子再見面丈夫的時候,就是在醫院了。

當時男生心氣不順,沖上馬路的時候一個不小心就出事故了。

妻子嚇瘋了,哭得幾度快要暈厥過去。早知道你出去就再也回不來了,說什麼也不會讓你離開!

可是,世界上哪有那麼多如果呢?

越是愛一個人,越容易在吵架的時候喪失理智,在這個世界上最心疼最寶貝的人,怎麼一瞬間就變成了可怕的陌生人?

每個人都想趕快抽離這個顛覆三觀的場面,能跑多遠就多遠。

可是,你一旦轉身,可能你們就再也沒有面對面的機會了。

吵架無論大小,總是令人心痛。

為什麼吻我時是這張溫柔的嘴,傷害我的也是這張嘴呢?

一走了之是很解氣,但是感情的裂痕越隨著你的絕塵而去憤怒地擴張、再擴張。

站在原地的那個人需要多麼巨大的勇氣,才敢去拉住一個拼命想要離開的人。

又或者她根本就自卑膽怯,看到你決絕離去,心灰意冷,覺得你真的不再愛她,你們也真就結束了。

長久的感情並沒有很特別的秘訣,只是一個人氣炸了想跑開,另一個人卻拼命去拉。

在拉扯的過程中,看著眼前的那個人,即便可能不是她的錯,她還放下自尊在求饒,令人憐惜。同時想想也有不對的地方,歉疚之情慢慢漫過了憤怒和不理智。

不難想像,拉扯著的感情,和背道而馳的感情,哪個結局是你想要的。

就像《諾丁山》當中那個令人感動到無法自拔的橋段。

女明星來到男人的書店,帶著自己心愛的畫送他。

她說,我也只是個普通的女孩,站在一個男孩面前,請求他愛她。

就像開篇的伊能靜,又或者是電影裡的女主角,無論她們站在熒幕前是多麼光鮮亮麗,萬人矚目。

只要在心愛的人面前,她們沒有任何優越感和高高在上,相反地,她們就是普通的小女人,小心翼翼卻又無比勇敢地爭取著愛的權利。

想要擁有或維護一段感情的人,一定要更加有勇氣。

講真,離開很容易,就像放棄和逃避一樣,遠遠躲開就眼不見為淨。

可是,比起幸福時刻的親吻擁抱,傷心難過時的緊緊抓住不放手的人更值得敬佩。在分崩離析的那個瞬間仍不放手,咬緊牙關再妥協一下的那個人,才是真的愛你。

因為她們很清楚一件事,開心的時候緊緊相依,難過的時候要抱得更緊。

只有這樣,才不會在嘈雜的世界裡走散。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願意放下那麼一點點自尊,拼命拉扯,主動示弱。

吵架的時候,永遠不做掉頭就走的那個人。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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