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罷工案敗訴 空服員工會:會上訴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因認為華航資方違反「團體協約」及搭便車條款、不服勞動部裁決而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今天判職業工會敗訴,工會表示,對判決失望,會上訴。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簡稱職業工會)去年6月罷工後,華航資方將外站津貼由3美元提高到5美元等,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指控,華航資方讓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簡稱企業工會)會員獲得相同待遇、違反搭便車條款,因此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不過,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4月僅認為華航將企業工會提高津貼的時間,比職業工會還要早1天,明顯打壓職業工會,將裁罰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

至於其他職業工會所提包含資方不斷對外宣稱「罷工協議」不是「團體協約」、罷工當天對出勤空服員提高津貼等,勞動部認為沒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職業工會不滿勞動部裁決,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審理後,認定職業工會及華航所簽訂協議,非團體協約上的團體協商,僅發生債法效力,因此今天判決職業工會敗訴。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林佳瑋指出,「這個判決非常誇張,會讓台灣勞工失去任何協助。」林佳瑋表示,團體協約法規定,如果勞工要找非工會會員比如律師等人協助,必須取得雇主書面同意,協商當天,華航董事長何煖軒並沒有對身分提出任何質疑,卻在事後提出不同意見,「前後不一、出爾反爾」。

林佳瑋指出,對於判決非常不能接受也非常失望,呼籲勞動部應該儘速修改團體協約法規定、平衡勞資關係,且會再跟律師討論後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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