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的水果能不能拿走

☞齋堂的水果

問:在齋堂過齋,有的居士水果沒來得及吃。還有的想水果是寺院的、供佛的,拿回家去給有病的老人或給孩子吃。這合適嗎?犯不犯戒?

妙祥法師開示:這個問題是犯戒的。因為齋堂的食物必須當處、當地解決,用過了就得放下。

雖然我們家裡還有病人,我們生起了一個希望,希望他病早好,這個善心是對的,但必須以持戒去度,這才能對病人有好處。

因為寺院裡的一切食物都屬於常住,常住分完以後,就是你能用多少,只供給你本人,離開那個座就不允許再吃食物了。

在僧人那邊要求得更嚴,就是你的身子轉到九十度,就不允許再吃飯了,我們都是一坐食。一坐食,你說我站起來再坐下吃,按道理來講,從僧人的修行來講就不允許,如果再吃必須作法。

因為這個飯菜都屬於常住,現前常住物,現前的人有權食用,不現前的人不能食用。

☞寺院的供果

問:居士到一些寺院,有的供果比較多,客堂的師父統一給大家分一分。作為居士來講,這都是十方供養,我們覺得合適的做法就是往功德箱放點兒錢,覺得這樣做合適。請教師父,通過客堂給的供果拿出寺院是否合理?

妙祥法師開示:這個就是有兩種原因存在:一種就是水果要壞了,常住做過羯磨,要捨掉——必須由僧做羯磨,不是哪個人說了算的事。

如果沒有做羯磨,這個食物是不允許離開的。

所以說,如果常住有困難,不吃那水果就壞了,要捨給大家,如果確實做過羯磨舍的,大家可以拿走;如果沒有捨,是不允許的。

但我們作為居士,應該考慮到常住處理有一定的難度,所以我們應該變成另外一種物質再供養寺院,最好不是供養錢。他舍給你水果,怕壞,那你有機會給帶點鹹菜就完事了。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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