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花光30年積蓄為小19歲女友買房,如今自己卻無家可歸,最大的心願就是能有個家。
今年69歲的周大爺,住在合肥巢湖。去年他認識了一個比自己小19歲的女朋友,為了這個女朋友,他花光了30年的儲蓄,可現在他覺得,自己被騙了。孤苦童年
周大爺從小生活在合肥廬江縣龍橋鎮的農村,沒到成年的時候,家裡的父母就不在身邊了,這麼多年也一直沒成家,最大的心願就是能有個家。
初識“女友”
去年六七月份的一天,周大爺的老闆,給他介紹了一個對象,今年50歲的刁阿姨(是一名環衛工人,家裡有兩個十幾歲的孩子)
從那之後周大爺就經常幫助刁大姐掃大街,兩個人的聊天也漸漸多了起來,周大爺覺得刁阿姨一個人特別的不容易,而且周大爺將近七十也特別想要一個家。買房後突然變卦
後來,周大爺拿出了17萬的積蓄,買了一套房,並且房產證上,只寫了刁阿姨一個人的名字,房子買完後周大爺想領證,刁阿姨就是不同意。
今年5月,倆人搬進了新家住在了一起,一開始倆人關係還挺融洽,可沒過多久,刁大姐的態度就發生了轉變,周大爺甚至覺得,與自己之前的單身生活沒啥區別,感覺自己被刁阿姨騙了。“過不到一塊兒去”
在周大爺的指引下,在巢湖的一條馬路邊,找到了正在打掃衛生的刁阿姨,一見面,刁阿姨的情緒就激動起來,還沒有說上一句話倆人就打了起來。
刁阿姨說自己和周大爺認識沒多久,剛開始自己是不願意跟周大爺一起過的,可經不住周大爺的苦苦哀求,生活到一起後發現周大爺不知道體貼,脾氣也不好,生活中還總喜歡挑刺,倆人實在過不到一塊去。
房產風波
一提到房子,刁阿姨突然又激動起來,說房子自己也出了11萬5,並堅持稱現在房子就是自己的:“房子他自己講不要他走嘛,他自己講的,那我不管,我肯定是不給他的”。刁阿姨說自己既不想再跟周大爺繼續過下去,也不願再提房子的事,然後就掉頭離開了。
周大爺只想把屬於自己的錢要回來,為此我們諮詢了金牌幫幫團的律師
律師表示:由於雙方不存在婚姻關係,那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雙方共同出資買的房子,現在在刁大姐的名下,從法律上這個房子應該歸刁大姐所有但周大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實現他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