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包裹竟然擺了10年,並一直都沒人來簽收,送貨公司決定打開這個包裹,沒想到裡面裝的竟是...
國外有一大型快遞包裹,由於買家在網上已經完成付款。所以派送就會直接送到買主的家中,可是奇怪的是,當付完錢的買主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般。這一包裹就只能暫時擱置在物業管理處的倉庫裡,可是一放。就放了十年。
圖中可以看到,包裝上也顯示了這是一輛全新從沒開箱的杜卡迪摩托車。由於過了10年也沒人來簽收認領,這物業管理處想當地的法院申請了這輛杜卡迪摩托車的歸屬調查。
進過10年也沒有打開過的木箱外面都有點發黴的痕跡了,透過火紅色的帆布露出可以看到杜卡迪摩托車輪胎。
當管理人員把紡布全部掀開的時候,全場的人都驚呆了。這輛沉睡了10年的杜卡迪摩托車終於能重見天日,火紅色的車身和硬朗的外形還是宛如昨日的經典。
我們再走近點看看,摩托車上儀錶盤和方向把手全都完好無損。整車看上去甚至是半點的銹跡也看不出來。
從引擎缸處就可以看到這輛10年前的杜卡迪摩托車是屬於996R型號。不過耐人尋味的是,最終法院將這輛超過10年無人認領價值超過20萬的杜卡迪摩托判給了在此任職最長時間的物管阿姨。理由是這位物管阿姨在這10年裡都對這摩托車行使了監護管理權。
超羨慕那個阿姨!!
中華民國的摩托車,法定名稱為「機車」(原稱「機械腳踏車」)[1],同時也包含供肢障人士使用的機動三輪車[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條第六款制定,分為普通輕型機車(綠色車牌)、普通重型機車(白色車牌)、大型重型機車(黃色車牌、紅色車牌)、身心障礙人士專用機車等4種類型,其中身心障礙人士專用機車是指「車輪為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對稱型式排列的普通輕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或大型重型機車」[3]。
民國68年(1979年),中華民國政府禁止排氣量達150立方公分以上機車行駛,但隔年(1980年)也禁止製造及銷售[4]。因應中華民國自民國91年(2002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6個月之後即7月1日起,已重新開放汽缸總排氣量逾150立方公分以上之重型機車進口、領照,而入會時曾附帶承諾「150立方公分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5]
機車的分類原本僅有重型機車與輕型機車兩類,但分別於2002年7月1日[6]、2007年6月1日
[7]修法新增為四類。大型重型機車 | 普通重型機車 | 普通輕型機車 | 小型輕型機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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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缸排氣量 | (超過)250cm³~550cm³(未達)(黃牌)550cm³(含)以上(紅牌) | (超過)50cm³~250cm³(含)(白牌) | 50cm³(含)以下(綠牌) | 無 | |
電動機車 | 最大馬力 | 40馬力以上未滿54馬力(黃牌)
54馬力以上(紅牌) |
5馬力以上、40馬力以下 | 1.34馬力(1千瓦)以上、5馬力以下 | 1.34馬力(1千瓦)以下 |
最大速度 | 超過45km/hr | 45km/hr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