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懶不想做垃圾分類時突然看到牆上的幾個超狠詛咒,全部讀完後再也不敢亂丟了!

校長都被逗笑了。

垃圾分類回收有利於資源循環利用,但很多人卻偷懶不願意執行。為鼓勵大家做好垃圾分類,雄中高三一班級的學生在教室外走廊垃圾桶上,製作了一些趣味標語提醒同學要銘記。

對一般人來說這些標語可能沒有什麼,但在學生們眼中,根本就是超狠的詛咒。

▼塑膠類垃圾上的標語是「丟錯塑膠、沒台清交」。

▼​一般垃圾是「全丟一般、進重考班」。

▼​飯盒則是「飯盒丟錯、學測全錯」。

▼​這就是雄中學生貼在資源回收區的標語。

網友們看到後覺得很有趣,認為這是鼓勵學生們分類處理垃圾的好方法,因為這種魔咒比任何獎懲都有效。但也有人認為這些標語帶有歧視色彩,畢竟將環保資源分類與學業成績關連起來,難免讓人多想。「進重考班」和「沒念台清交」並不是懲罰。面對批評,雄中校長非常坦然,他表示這都是同學們自主的想法,有幽默感,也很有效,學校會給予尊重。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看到吧。

資源回收再利用(或循環再造)是指收集本來要廢棄的材料,分解再製成新產品,或者是收集用過的產品,清潔、處理之後再出售。回收再利用的支持者認為這麼做可以減少垃圾的製造以及原料的消耗。一般回收的材料包括玻璃、紙、鋁、柏油、鋼鐵、印表機、碳粉匣、墨水匣。這些材料的來源可以分為事業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

民國七十七年(西元1988年)11月11日由總統公布的《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一,皆是規範資源回收的條文。民國七十八年六月訂頒《廢寶特瓶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環保署為了推動廢棄物回收工作此計畫為「惜福計畫」。八十三年四月訂頒《廢一般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公告回收項目和辦法。成立新的共同組織「一清基金會」推動四合一」資源回收計畫。環保署長宣布自八十六年元月一日起將實施「四合一」資源回收改革計畫。環保署在八十四年五月十八日,討論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將全部條文增加至六十五條,不但規範廢棄物的清理,而且規範資源回收。八十四年十月底,環保署完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草案初稿。2001年,《廢棄物清理法》[1]進行第七次大幅修法,廢棄物由本來的清除、清理開始轉向考慮再生再利用等「資源化管理」,並且增加了中央主管機關的權責。2002年,則公布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2],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環保署與各級地方政府,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而此二機關要負責制定施行減少廢棄物與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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