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之後的AES罰單不還,將會被控上庭,最高罰款 RM2000!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裡納茲裡提醒所有在4月15日之後接獲AES罰單的民眾,必須在期限內繳交罰款,否則將會被控上庭。

(布城18日訊)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裡納茲裡提醒所有在4月15日之後接獲AES罰單的民眾,必須在期限內繳交罰款,否則將會被控上庭。

他說:“政府已經同意,那些沒能在限定期限前繳交AES罰款的民眾,將會被控上庭,因此我提醒他們必須注意,以便在限期內繳交罰款。罰單只是150令吉,若被控上庭,則將面臨不超過2000令吉的罰款。”

他是在周五上午於布城交通部總部舉行的陸路交通局(JPJ)和技能發展局(JPK)就陸路交通領域的人力資源發展簽署合作備忘錄後,向媒體這麼表示。手機簡訊查詢交通罰單:步驟1a:輸入POLIS <空格>SAMAN<空格>車牌號碼,發送至32728。(例子:POLIS SAMAN JPJ8888)或步驟1b:POLIS<空格>SAMAN<空格>身分證號碼,發送至32728。(例子:POLIS SAMAN 880818058888)

步驟2:若沒拖欠交通罰單,信息將顯示 - - RM 0.50 POLIS: JPA1234 Tiada Saman dikeluarkan sehingga 18/08/17. Terima Kasih.

上網查詢交通罰單:

步驟1:瀏覽網站  https://www.myeg.com.my/

步驟2:須先注冊用戶;

步驟3:登入後即可到AES菜單檢查有無相關罰單。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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