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要讓自己高興
著名導演馮小剛坦言:年過半百終於活明白了,讓自己高興才是真格的,其他全是瞎掰。
錢掙得再多又怎麼樣?能帶走嗎?去西山採景,看了十幾座百年大宅,主人均已無處可尋,拿鑰匙的全是不相幹的人。
的確,此言不虛。錢掙得再多,真的帶不走一錠;財富,夠用就行。關鍵是,要讓自己活得開心,活出人生的真性情、真境界和真意義,如此最好。
不為利欲所動,不為煩惱所累,不為外界所擾,不為自己所傷。這是一種姿態,更是恬淡的忘我的情懷。
無論何時何地,都能被向善和向上的力所牽引,在自我設定的自由空間裡,用心地付出,完美地詮釋,盡情地徜徉,不也樂乎?
只要活在當下,活得自在,不給自己留甚麼遺憾就好。一年四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隨輪回的時光輾轉自如,內心裡總是灑滿金色的陽光。
哪怕,笑臉對哭臉,遇見恩將仇報的人;或是君子對惡人,遇見死都不怕的人,你還想向他們討要說法、尋不快活嗎?
還是退將一步、海闊天空,是為上策。平日裡,向雷鋒同志學習,常做一些善事好事,以慰心靈,此謂助人為樂也。
同時,在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領域伸出援手,呈示仁愛,不也是一件美事乎?
總之,只要是對自己有益的事,讓自己開心的事,就可放開手腳去做,只要不損人、害人,或者糟蹋人、詆毀人、污衊人、誹謗人,就好。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
莊子既然慨嘆人生短暫,又何必成天為那些俗世紛爭、人間齟齬,蠅頭小利、蝸角虛名勞神費事,不得安寧,讓人一點也不快樂?
凡事想通了的人,戒貪賄,厭奢華,寧靜致遠一身輕。
一個人在一生當中,最好還是做些有意義的事情,免得遺憾一輩子。不過度地奢求、追逐、攀比,不與長者比高低,不與俗人論短長,人就會變得清醒一些、聰明一些、大度一些、謙虛一些,不往自己身上套枷鎖,快樂就會隱約自顯、如影隨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