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單】衰咸濕!比個金融妹呃左去借錢投資最後....

倫敦金,是一種黃金買賣交易的方式之一,最早起源在倫敦而得名。倫敦黃金市場非實貨市場,交易場所在各大小金商之銷售網路構成無形黃金市場

倫敦金是歐式黃金交易。以倫敦黃金交易市場、蘇黎世黃金市場為主。投資者買賣交易記錄記錄在其個別的黃金存摺賬戶內,金商與客戶之間以電話電傳等進行交易。

香港倫敦金騙案[編輯]

倫敦金騙案是一些金融詐騙,受害者多為外行的投資者。騙徒以倫敦金交易為名,引誘投資者在不良金融公司開立投資帳戶和存入資金,並簽署授權書全權委託騙徒操作該等帳戶,騙徒以後只需作出頻密的買賣指令,便可以讓帳戶內的資金因為「交易虧損」和支付

傭金等收費而全部虧光。[1]在香港由於港府缺乏監管,倫敦金已經成為騙案的代名詞,此類詐騙多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偵辦,不過成功定罪的個案少之又少。倫敦金在其他華人地區知名度相對低,故較少此類詐騙案件。

騙徒透過電話促銷手法 (cold call) 向受害人假稱進行訪問或問卷調查,受害人經過騙徒持續密集的推銷,及利用送贈平板電腦作開戶投資禮物而動心,於是投資倫敦金。其後,受害人被誘簽署授權書委託騙徒代為投資,騙徒在無通知受害人的情況下多次進行投資交易。惟數月後,客戶即被通知所投資金額全部蝕光。

此外,騙徒亦會透過長途電話或即時通訊軟件,向內地居民推銷倫敦金投資,提供投資指導,甚至代其進行買賣,最終投資者的投資金額化為烏有,於是報警求助。

手法

騙徒通常隨機致電給受害人,吸引和遊說說他們作貴金屬的投資買賣,如黃金投資。其後,騙徒要求受害人開設和存款入投資帳戶,並簽署文件授權第三者代為進行投資買賣。其後,代理人頻密地進行交易並收取高昂傭金及過夜利息,最終受害人因投資虧蝕和傭金支出而損失全部資本。

騙徒還會不斷改變犯案手法,以不同的黃金投資產品作為掩飾,例如:人民幣公斤條合約、紙黃金、金條/實金、九九金合約、港元公斤條合約、倫敦金等,引誘受害人投資。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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