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旅遊用APP訂民宿,竟在煙霧感應器內發現針孔攝影機?房東不認錯?訂房平台冷處理?旅客的權益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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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過年,我和男朋友決定去臺灣玩。
     
2月1號晚上我們一起去高雄找之前在airbnb上訂的民宿,
311元人民幣。
  
  
由於2月2號一早的飛機,所以訂在機場附近。 
晚上八點半,房東在捷運站接了我們,普通的臺灣本地人,
感覺沒那麼客氣。
之前在airbnb上溝通就是愛搭不理的,見面後也沒有跟我們很好的打招呼。
  
  
把我們帶去他房子,首先是在門口用指紋錄了指紋鎖,
進入以後,單間又要有對應的鑰匙與感應器。
  
  
大門口上方有一個監控攝像頭,當時還覺得房東特別注意安防,
又是指紋鎖又是監控器的!
但又覺得有點謹慎的過了頭。
    
   
入住房間以後,我和男朋友一直在看電視,
然後我們說外出去全家了解下如何早上叫出租去機場。
  
  
大概十點到十點半之間,我們出去走了一圈,買了一些零食回來。
男朋友去洗澡,他洗完澡以後出來跟我說,
【懷疑這裡裝有針孔攝像頭】,就藏在煙感器裡!
不僅衛生間有一個,臥室也有!!!!
   
   
   
這裡補充一下,一個不到20坪的房間,裝了3個煙感器,
我也覺得有點奇怪,而且有點慌.................
   
   
後來我們倆拿了椅子高處一看!
果然兩個煙感器裡都藏著攝像頭,還一閃一閃。  
當時我心臟就有點心率失常了,
覺得房東一定是個變態!
   
   
之前有那麼多人入住過,有單身的小姑娘有情侶還有各種外國人士,
他手上到底存了多少別人的私密影片呢!
多少已經外流傳到了網上呢?!
   
        
他的房源下面好評如潮,大家都不知道房東是如此的變態吧?!
  
  
   
   
最後和男朋友討論了一下,決定不住了!
立刻走到最近的捷運站,公共電話亭旁打110報警!
     
   
11點報的警,11點四十分左右才有兩個警察過來。
因為他們也沒有處理過這種問題,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還問我們想怎樣?
我真是覺得好氣又好笑!
最後帶警察去現場看。
他們雖然也確認過,但是表示【不能不經過房東允許隨意拆除】!
   
    
但是房東的直接聯繫方式我們又沒有!
給airbnb打電話想尋求客服幫助,找到他的聯繫資料,
打電話卻無人接聽! 
   
   
   
在門口一直等他們的取證小組來,也是踢皮球。
一會兒說來一會兒說不來,最後也沒來!
將近等了一個半小時,陪我們的警察心不在焉的還在手機看電視劇?!
還跟我們說要不然先回去睡,把攝像頭遮住繼續睡?!
我靠,簡直吐血! 
   
   
最後靠車牌號,找到了房東自己的住址。
(因為他在airbnb上留的是內地手機號,打了也不幾接聽,
airbnb上咨詢也不回復。晚上給airbnb中國打電話也無人服務)
  
  
最後找到了房東,帶著他一起去出租房。
他當場裝傻!說不知道自己房間有!
一會兒說是一個韓國人搞的,一會兒說自己不知道.............
  
  
最後把兩個煙感器帶回了警察局,
警察從中調度出了我和男朋的video。
  
  
這期間錄口供什麼的已經快淩晨四點了,
房東壹直說不知道,說自己也是受害者,想求和解。
但是因為我們證據確鑿,畫面還打印出來,按了手印,
最後決定訴訟他!
   
  
   
    
我們在錄口供期間,警察就放他走了,走了,走了! 
為什麼是我們要先錄口供,而讓他回家休息第二天再來呢?
他一晚上可以做多少事情? 
最後我們錄完口供,就已經五點了,拿了回執單就去機場了。
       
   
    
我們認為airbnb和房東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回了內地以後,就開始和airbnb溝通。
至今為止半年過去了,我們希望可以和相關負責人面對面溝通此事!
他們一開始一直郵件回覆索要證據。
據了解,他們沒有權利向我們索要任何證據,因為這有礙司法公正!
  
  
之後就是郵件和一個聲稱是新加坡的工作團隊和我們溝通,
就是沒有人和我們面對面溝通和處理。
  
  
後來有過一次開庭,【房東到現在為止還不承認自己的錯誤】,
說是因為【為了向airbnb舉證客人在房間內抽煙】,所以才安裝攝像頭!
  
  
而且警方十天以後上門發現,屋角也都有修補都痕跡,
肯定是已經拆除了!
而且這個煙感造型都攝像頭還有wifi功能,
可以在手機上實時觀看存儲。
警方十天以後才去檢查他的電腦和手機,我認為這非常拖踏案情!
是個傻子肯定都會刪除吧!
  
  
他這個民宿2014年開始運營的。
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不知道看了多少人的私密影片?!
他自己還錄了廣告,可以看下: 
  
(社員提供截圖)
    
  
這是從他臉書上down下來的圖片,右上角就是,看到了嗎?
   
   
   
8月18號最後開庭。
  
  
因為警方的磨蹭,我們已經失去調查其他有利證據的機會,
只希望臺灣方面不要放過這個人渣變態!!
  
  
由高雄地檢署提供的2017年3月13日問詢筆錄顯示,
(臺方面,先由地檢署確認嫌疑人有罪,然後向法院提起公訴)
該幢樓有6層樓,民宿在2樓,沒有向政府登記備案,屬違規民宿。 
  
  
檢察官問Tony,為什麼要在洗浴間內安裝針孔攝像頭,
是否要滿足自己的私欲? 
  
  
被告一度辨駁,稱沒有要裝在衛生間內,也沒有要滿足自己的私欲。
  
  
檢察官質疑他沒有真正想認罪!
然後他才表示,因為一直有客戶在裡面抽煙,但因為沒有照片可以作證,
是為了要向Airbnb舉證客人抽煙,才安裝的。 
  
  
檢察官問,其他房間有沒有裝攝像頭?
他否認!
事發10天後,警方上門檢查。
發現所有房間的角落,都有拆除補修的痕跡,
但他本人只說裝過一個房間!
    
    
回內地後我們壹直和airbnb進行溝通聯系,希望可以當面商談此事。
半年時間僅有幾封郵件,和一個聲稱來自新加坡的安全團隊電話。
  
     
  
我們給他發了電話證明等,他竟然回復說:盡量在90秒內接聽!
這樣冠冕堂皇、掩耳盜鈴的話!!
   
   
    
    
總之在溝通的過程中,
他們絲毫不覺得自己做為一個平臺有保障旅客安全的義務!
  
  
國內客服更是搞笑,我們跟她反應了這個情況,她竟然說:
妳們都已經報警解決了,那還跟我們有什麼關系?
  
  
回到大陸,我們就開始著手處理這個案件。
又拖關系找高雄本地律師,又要公證自己的資料,
因為在臺灣打官司需要大陸公證很多個人資料,非常之麻煩!
公證處的人說,公證內容裡就屬臺灣的最麻煩。
一共跑了10多趟公證處,每一趟都要跑各種手續,
其中各種過程跌宕起伏、費盡心力。
  
  
我們最後花費接近十萬元人民幣,做這種事情勞心又費力,
和airbnb溝通商議此事的解決辦法!
對方只是一種簡單的『哦,哦,哦』這種感覺的處理態度!
  
  
airbnb如果還是這樣對待旅客的安全態度,希望他在中國早日關門。
也同時希望相關互聯網平臺可以規避房客風險,保障旅行者權益。
  
  
今天的事情,我們不想再看到其他受害者。
希望臺灣方面嚴懲這個人渣。 
   
   
   
   
   
【社員貼文】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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