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從野外帶回一個「廢舊的文件箱」,本以為是金銀珠寶,結果打開箱子後卻發現…嚇得他趕快報警!
美國的一名男子在野外發現了一個看起來非常破舊的文件箱,這個文件箱被自帶的鎖緊緊的鎖住了,用手是打不開的。男子認為這個箱子裡面可能有不錯的寶藏,於是他就將這個廢舊的文件箱帶回了家裡。
男子找來工具,花了一番功夫之後終於是把這個廢舊文件夾給撬開了。裡面似乎並沒有男子所想象的全是金銀財寶,裡面看起來隻有厚厚的一疊發黃的報紙。這讓男子有點失望,於是男子仔細的翻了箱子裡面的東西。
在報紙的下面,他發現了一個用報紙包裹起來的東西,而且裡面重量還不輕,難道在這個報紙裡面包裹的會是鈔票亦或是金塊之類的東西?男子帶著興奮的心情,迫不及待的將這個報紙拆開。
然而裡面的東西再次讓男子趕到沮喪,當男子將報紙打開,他並沒有看到自己期望的鈔票和金塊,而是發現了用黃色膠帶捆綁起來的炸藥。這個報紙裡面包的竟然是炸藥!這讓男子看傻了眼,他嚇得馬上將這個炸藥文件箱拿到了院子後面,而且還通知了警察。
警察聽到消息之後,很快就趕過來了。為了附近居民的安全,警察把附近都封鎖了起來,緊接著防爆警察和消防員也迅速趕到。在他們的努力下,最終成功的將這個炸藥給銷毀了。看來在外面發現的箱子,裡面裝的不僅可能是寶藏,也有可能是致命的炸彈。
何謂「恐嚇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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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