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不爽「併排停車被罰600」怒向警方申訴,申訴成功後…警方改罰她2400元!

高雄一位BMW女車主日前出門購物,因為臨時找不到停車位,就把車子併排停在路旁,遭人拍照檢舉後,這位女車主還想申訴她是「併排停車」,不是「併排臨時停車」,結果警方判她申訴成功,多罰1800元…▼這名女車主當時準備下車購物,但眼看附近沒有停車位,就擅自併排停車。路過民眾錄影檢舉後,警方就對她開出「併排臨時停車」罰單,罰鍰600元。

但女車主收到罰單後相當不滿,向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出申訴,表示她是「併排停車」,而不是「併排臨時停車」,要警方還她公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併排臨時停車」是指停車超過三分鐘內,但調閱錄影畫面,發現女車主的確停了超過三分鐘,屬於「併排停車」,判她申訴有理。▼這位女車主本來以為警方承認有誤後,就會撤銷罰單,不再受罰,但警方改寄給她併排停車的罰單,共罰鍰2400元,比原先的600元還多出1800元!她傻眼後又要求警方維持原判「併排臨時停車」就好,不過警方只能依違規事實舉發了…

對於婦人的舉動,網友也笑道:「真是誠實的好國民,這輩子沒見過這種要求。」既然早就知道自己併排停車,那就應該乖乖受罰吧!

併排停車只要有三要件之一就可開罰,包括只要駕駛人離位,即便乘客在車上,仍會取締;或車輛併排停車且引擎已經熄火;或車輛併排停車已超過3分鐘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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