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婚外情惹的禍?!男子屍首被棄荒野!!!

[新聞] 都是婚外情惹的禍?!男子屍首被棄荒野!!!

謀殺妻子的前情夫,獅城一名商人今日被判終身監禁。

謝其晉(57歲,商人)2013年12月28日至29日謀殺曾與妻子有婚外情的蔡宜志(37歲,材料分析員)。之後,他被警方調查時,引領警方去林厝港軍營附近的實彈軍訓區,找到頭部受重創、早已斷氣的蔡宜志。

控方要求高庭法官朱漢德判謝其晉死刑,並指這是至今最明確的謀殺案之一,因此對謝其晉施加最嚴重的刑罰是恰當的。

謝其晉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檔案照片)

不過,法官說謝其晉並非被控明確意圖的謀殺控狀,而且致命的傷勢可能是在逃的共犯造成的。

謝其晉2012年底瞧見妻子的手機裡有一則曖昧短訊,懷疑她出軌。她承認和同事蔡宜志有婚外情,後者還把兩人交 歡一幕拍下來,存在便攜存儲器(thumb drive)裡。

審訊中,謝其晉稱他多次向蔡宜志索討該便攜存儲器,但不遂。他於是聘請陌生男子阿裡幫他向蔡宜志取回便攜存儲器。

不過,無論是謝其晉的證詞或口供,都與多名證人的說法有出入。當晚與謝其晉一起的印度尼西亞籍前員工賈米科(35歲)和事發時幫忙駕貨車的蔡良益(68歲)個別給警方口供,都完全沒提到有阿裡這個人。

蔡宜志(37歲,材料分析員)最終因這段奸 情而丟失性命。

賈米科未落網,但他在命案發生兩個月後,在印度尼西亞民丹島錄口供時稱,謝其晉把蔡宜志推入貨車,他則按照之前說好的計劃把蔡宜志電暈。謝其晉不斷揍蔡宜志的臉,然後捧起後者的頭使勁地撞車底。

謝其晉的妻舅則供稱,謝其晉找他幫忙搬屍體,但他拒絕。(部分人名譯音)

妻:我對丈夫感愧疚

案件昨天開審,上庭供證的妻子被要求指認犯人欄裡的丈夫時神情哀傷,兩人相互對望。被告過後指示代表律師不要盤問妻子。

謝紀成和吳燕芬在1991年結婚,育有22歲和18歲的女兒。個子嬌小、五官細致的吳燕芬是控方證人,當主控官要求她確認坐在犯人欄裡的男子身分時,她把手掌放在胸口上、眼眶濕潤輕聲答說:「他是我丈夫。」

根據她的口供書,她和蔡宜志經常搭同一班廠車上下班,對方在2011年7月主動跟她攀談,有駕車時也會提議送她回家。他們互訴與另一半的問題,包括她曾接到女子來電,稱是丈夫在印度尼西亞的妻子。

吳燕芬說兩人越走越近,蔡宜志希望能進一步發展,他們在接下來一年裡多次趁下班後,在他車裡、家中或酒店發生關系。蔡宜志在2012年6月要求錄下兩人的性 愛過程作紀念,她同意。

「我對丈夫感到愧疚,也曾和蔡宜志說要停止這段關系,但一直辦不到。」

她也提到2012年11月一天早上,蔡宜志在她睡覺時發來多則手機短訊,丈夫發現後質問她。她告訴丈夫已在2012年7月結束與蔡宜志的關系,也說擔心對方把性 愛照片和視頻散播出去。

吳燕芬試圖安撫怒不可遏的丈夫,丈夫當天打電話罵蔡宜志,也向她要蔡宜志的住址。吳燕芬說她之後沒再跟蔡宜志聯絡,也避免在公司見面。直到2013年農歷新年前夕蔡宜志誤發祝賀視頻給她,丈夫以為兩人藕斷絲連,再次大發脾氣。

口供書還揭露,謝紀成覺得吳燕芬遭蔡宜志下降頭,帶她找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靈媒求助。

當主控官念完吳燕芬的口供書,輪到辯方盤問吳燕芬時,律師彼得弗蘭度(Peter Fernando)告訴法官,吳燕芬身分「敏感」他需請示謝紀成。謝紀成過後指示律師不要盤問吳燕芬。

死者家人供證

謝紀成在案發前一天通過妻子的大嫂借到貨車。謝紀成曾要求大舅子幫忙搬運屍體,但對方拒絕。

謝紀成事發後和家人到新山旅游,同月31日在兀蘭關卡落網;警方2014年1月1日在軍訓區找到蔡宜志的屍體。

蔡宜志的姐姐和父母昨天也出庭供證,敘述他們如何發現蔡宜志徹夜未歸和報警的經過。

數據源:《聯合早報》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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