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和老板看過來「就業保險計劃」(EIS)必須付,保費由雇主和員工各承擔一半!
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裡裡查察烈今日在下議院提呈協助被裁退員工的2017年“就業保險計劃”(EIS)法案一讀,規定每位受雇員工必須投保,保費由雇主和員工各承擔一半。
在法案下,只要每月領取薪水從最低每月30令吉以下至4000令吉及以上,都需要繳付保費,若雇主和雇員沒有向社會保險機構注冊,將是一項罪行。
根據法案,當局已制定了3套保費機制,部長有權決定采用那個版本。根據保費機制,雇主和雇員每月繳納保費最低是10仙和最高29令吉65仙。
法案第16(1)條文闡明,雇主必須為所有雇員投保,違例者可被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所有雇主必須向社險機構注冊以為雇員投保,違例者可被判上述刑罰。
假設員工的月薪是RM300,每月老板和員工需要繳交的費用包括了:就業保險計劃(EIS)雇主:RM22.90雇員:RM22.90公積金(EPF)雇主:RM390(13%)雇員:RM330(11%)社險機構(PERKESO)類別1:Skim Bencana Pekerjaan dan Skim Keilatan雇主:RM53.35雇員:RM15.25類別2:Skim Bencana Pekerjaan雇主:RM38.10根據人資部長確認,如果就業保險計劃在本次國會通過,預計這項計劃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和開始繳納就業保險金,至於工人被裁退的資金援助,從2019年1月1日開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