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你愛她,為何會讓她傷心委屈?看穿男人不忠的十個藉口!

pablo 38

這是一封特別的來信,我目前還在想要怎麼回答,晚點或許會有一篇專文。但是,我沒有想要罵人,也沒有想要貶低他的意思,更不希望朋友們用情緒性的字眼霸淩這位先生。但是,有鑑於這裡有許多的朋友,曾經受到外遇之苦,我誠摯的希望你們可以給他一些建議,不是謾罵,是建議。

我對於外遇這件事,沒有太多道德上的苛責,因為每個人都不是完人,要求別人沒有道德瑕疵,是一件不實際的事情。我對於這類型的事件,只有「了不起,負責」,這五個字的要求。

你要了不起,就得先負責,因為你簽過約了,還沒解約之前,這就是你得要承擔的業障。其他的,就交給神來判斷吧!

最後,愛情,如果三個人都同意,是苦澀酸楚的。如果有一個人不同意,那就是辛辣嗆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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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絲,打擾了,但近期的事,想聽聽您的意見與建議。

簡單的說,我外遇了,我就是大家在罵的爛男人,看過原配問您意見,也看過小三問您意見,這次換我這個爛男人來請教,就麻煩您有空時再度發爐一下~

不知道怎麼選擇,背棄不了相戀十幾年的老婆,兩個可愛的小鬼以及這個幸福的家但也放棄不了,另一個相愛的女人(上個月分開了,目前就維持朋友)。

老婆,在結婚週年時,曾謝謝我讓她覺得她是最幸福的女人。

即使在我跟她分手而傷心欲絕時,為了不想看我難過,而叫我回去找她。即使知道我還是愛那女人,但也願意努力改變自己,想讓我回心轉意。

而那女人,一個我暗戀多年的人,然在去年的一個機遇,我們在一起了,知道我有家庭,所以她盡量隱藏,我回家時總是提醒我戒指記得戴,訊息記得刪,外出時也主動要開她的車,怕被拍到違規時我沒辦法解釋,發票也都幫忙收好,就這麼安安靜靜的陪著我。

常在想,我何德何能,能讓這兩個人這麼的願意付出,雖然在享受幸福的同時,也覺得自己很自私,但還是沉溺了。

一直猶豫是該離婚追尋愛情還是該努力圓滿家庭。

想圓滿這個家,因為我捨不得,捨不得她的癡情,捨不得兩個這麼會對我撒嬌的小鬼,想到要離開她們,內心總會不自覺憂傷,還是想照顧她及她們,覺得有這個責任與義務,還是想陪她們一起成長,還是想給她們無憂無慮的生活,沒辦法想像她們如果知道最疼她們的爸爸要離開了,她們怎麼接受得了,也沒辦法想像一向依賴我的她,如果我離開了,她怎麼辦。

想離婚重新追回那女人,因為,放棄不了一個我最愛的人,一個一直為我著想的人,雖然她說相較之下,放棄她比較容易,但就是放棄不了,只要看到她就覺得開心,而不離婚其實也是想保護她,因為家人觀念比較保守,所以一旦離婚,她一定會被扯進來,雖然我刪了所有照片及對話記錄,即使最後沒告成,但對她總是傷害。

常常在想,為什麼會規定一夫一妻制,為什麼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為什麼不能有第二次選擇的機會,為什麼社會不允許一顆心去愛兩個人,為什麼不管怎麼選擇都會有遺憾。

雖然現在,我感謝老婆的寬容,知道我放棄不了,願意接受我跟她還是好朋友的關係,也感謝她的體諒,即使傷心及捨不得,卻也關心我跟家庭是否和好了,也關心我的情緒是否Ok。

但總覺得,現在這樣的關係,只是會讓三個人都不開心,老婆還是會吃醋,她還是會捨不得,我還是沒有答案。

到底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不傷害任何一方,到底有沒有方法,可以讓她與她,都可以開開心心的~~

這訊息老婆也看過了,她也想聽聽您的建議~

失主,在看了這麼多的網友勸誡,想必你已經有了答案,大嬸最後給你一些建議,但絕對不會是,「失主,你自盡吧!」因為像你這麼愛自己的人,這樣的建議實在不適當。其實,你只是有些盲點沒有看清楚而已。

1.你錯愛了自己。

你愛自己的方式,就是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也就是塑造出好人的悲劇英雄形象。在這場婚姻裡,所有人都是你的工具,不論是家庭端,或是女友端,但是首鼠兩端以後,你會變得什麼都不是。

2.你以為了愛情。

愛情的本質就是獨佔,即便第三者可以接受你在法律上有婚姻關係;即便你的配偶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接受你有「好朋友」,也就是天殺的紅粉知己,但是,那不是愛情,那叫做忍耐。你想說,她為了愛你而忍耐?那麼你愛她嗎?你愛她,為何會讓她忍耐?

3.你少了點同理。

陪著我的時候想著她,聽不見我的心在喧嘩。明明我知道,卻裝作沒想法,是善體人意還是傻瓜。陪著我的時候想著她,你看不見我的笑多受傷。世界有多大,只剩下一個她,遮住我的星光,還佔領著你的善良。

你很善良?你確定第三者在你抱著你太太的時候,她很雍容?你確定配偶在你親吻第三者的時候,她很大度?

假的!你根本就業障重!

4.你欠缺了常識。

一夫一妻制,為的是責任,而不是為了愛情。契約無法規範愛情,但可以約束責任。愛情可以沒有婚姻,婚姻這種包裝物,也有可能裡面沒有填充愛情。然而,當你進入這個體制,就得遵守契約內容,也就是負起責任。至於愛情,你當然可以繼續愛,如果你覺得,犧牲別人的感受,就是你的愛情填充物,那麼我也只能尊重你的愛情定義。

5.你美化了包裝。

你用「你同時愛兩個人」來包裝你的行為。一個她很大方、另一個她很包容,所以你同時愛他們。但是你還是愛自己而已,你知道當那個她提醒你訊息記得刪,她有多心痛?你知道當那個她同意你跟她繼續當「好朋友」,她有多難過?你知道,但是你美化成他們很「雍容大度」,雍你個大頭鬼啦!

對你雍容大度,要不就是很心痛,要不代表不愛你,懂?

6.你傷害了小孩。

不要一直在那邊小鬼來小鬼去。你跟他們媽媽以外的人在做愛的時候,你有想過他們知道以後,會有什麼反應嗎?捨不得你家小鬼?那你怎麼捨得讓他們知道以後,唾棄你傷害他們的媽媽?

7.你低估了義務。

失主,雖然我不知道你現在的收入有多少,但是外遇的代價很高。我的意思並不是你得要因為外遇賠償多少錢,那是你老婆的權利,她要原諒你,我也沒意見。但是,你知道養一個家有多貴嗎?一個小孩的基本消費額,在台北市是27000元,兩個就是54000元,就算你負擔一半就好,你一個月有將近30000元的收入要拿出來給孩子用。而如果你另外成立一個家,又跟新歡再生兩個小孩,還有自己的房貸,你家是有石油膩?

8.你濫用了文字。

你的文筆很好。寫情書可以,因為文情並茂。但是,每一個字句都經不起推敲啊!用文字來敘述一件「齊人之福」的無奈故事,大家不會認為你是齊人,只會覺得你的文章是奇文。

9.你欺騙了自己。

你以為你已經做到仁至義盡,因為每個人都接受你,是你無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你期望這兩個女人痛快給你一刀,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主動離開你,這樣你就可以義無反顧的跟著另一個人去,但是他們卻無奈的這麼愛你。

承認吧!其實你心知肚明,你根本還沒盡力。不做選擇,不是一種盡力,只是擺爛而已。

10.你複雜了大嬸。

「到底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不傷害任何一方,到底有沒有方法,可以讓她與她,都可以開開心心的?」

答案很簡單:沒有。從外遇的第一秒開始,你就會傷害一個人,或者兩個人。

對不起,我說話比較直,請你不要介意。其實,你根本就是最狠心的一個人,同時折磨了兩個女人。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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