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已經忘了那個人,是真的忘了嗎?
高中同學葉子是一個學習非常好的女孩。 她在初二的時候和她那個整天翻院牆翹課, 上網, 不務正業的同桌開始了第一次戀愛。 那個男孩, 他只是不愛學習, 並不壞。 他對葉子很好, 高一的時候每次來找葉子都會給她帶一件小禮物。
他們的戀愛僅僅以幾句玩笑話開始。
葉子跟她同桌說:“我也想找個男朋友”
“你看上班裡的誰了, 我去幫你說啊”
葉子看了一圈班裡的男生, 然後說“你”
兩個人都笑了, 都知道是開玩笑, 卻在自習課上寫起紙條。
然後就在一起了。
一直到高二, 葉子的學習任務很重, 男友還是經常給她發短信打電話, 她漸漸就煩了。 她不想花費太多時間在別的事情上, 完不成課業任務, 戀愛對她來說是累贅, 是更大的壓力。 葉子從小都聽父母的話, 她也不想再隱瞞父母, 欺騙父母, 悄悄去和他見面。
分手之後, 葉子似乎感覺如釋重負。
他們分手後不久就是臘八節, 而男孩的生日剛好是臘八節的前一天。 葉子聽到別人說起臘八節, 心裡沒有任何感覺, 過了好久才猛然想起來前一天是男孩的生日。 葉子很開心地笑了, 是真的釋懷了, 她覺得自己是真的忘記了。
然而到現在, 大學了, 他們再沒有聯繫過, 葉子說她還是會經常想起他, 悄悄看一下他的空間, 但是只是看一下舊人, 懷念一下青春。 也許一開始, 兩個人都年少無知, 只是想嘗試戀愛的感覺,
但是在一起的時候, 還是很開心, 要說沒有真心絕對是假的, 分開了還是會時常想起對方。
忘記一個人, 有人說需要七年, 因為全身細胞七年重生一次, 一個舊細胞都沒有, 就像是脫胎換骨。 如果是初戀, 別說七年, 一輩子都可能很難忘記。 最初的那種純美的感覺和簡簡單單的美好, 怎麼會說忘就忘了呢?
你是沒有辦法真正忘記一個人的, 不是跟朋友說一句“我已經忘了”就標誌著他已經完全從你記憶中消失。
只能說那個人在你心裡感覺越來越淡, 淡到提起他也不再心痛失落。
就像提起一個路人, 而你會很輕鬆的說一句“哦, 他呀, 我曾經還喜歡過他呢哈哈”, 淡到當你再走過曾經兩人一起走過的街道, 看見談論過的咖啡館很漂亮的一扇窗, 那都只是普通的一條街和一扇窗, 心中那個第六感, 隨著時間慢慢被推翻。
這個淡忘的過程需要多久, 每個人都不一樣。 也許過了十年你們都沒有聯繫, 有一天忽然見到, 內心還是會波瀾湧動, 還是會想起當初的美好, 有想要回去衝動。
張愛玲說忘記一個人有兩種方式, 一是時間, 二是新歡, 如果忘不掉, 一是時間不夠長, 二是新歡不夠好。 不用刻意去忘記一個人, 越是想忘記, 反而越是記得更清楚, 也讓自己更痛苦。 如果不能忘記, 就順其自然吧, 能有一個怎麼也忘不掉的人, 何嘗不是另一種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