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到最後,在一起的都不是最愛的人

“其實愛情是有時間性的,太早,或是太遲認識,結果都是不行的。”

出場順序很重要。

林小姐18歲的時候愛過一個混蛋。

彼時的她還愛看古惑仔,喜歡那種痞痞的,一笑眉眼泛春,沒有理想玩世不恭的男孩子。

她想,會抽煙的男孩子也太迷人了,吞吐間的煙圈仿佛能把她套住似的。

然後林小姐就遇到了小周,她說她從來沒這麼愛過一個人。

我說那你運氣還真是不好啊,一上場就遇到了真愛。

為什麼到最後,在一起的都不是最愛的人

林小姐飽受折磨。

她愛的這個人啊,流水三千他就能取三千瓢飲,來者不拒,比中央空調還暖天暖地。

但是小周騎著摩托載她到城市邊緣去看海,還給她准備專門的頭盔時,林小姐就感動得死去活來恨不得以身相許了,現在看來,好像是沒經歷過什麼大場面的蠢樣子,可林小姐現在還有點懷念當初在他頭盔上寫下的情詩。

所以沒有什麼無緣無故的愛情,你不來招惹我,當真我死皮賴臉不知好歹嗎。

那時候小周隔三差五帶著林小姐去轟趴,去見他的兄弟,了解他的生活。

林小姐一度以為自己已經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但誰知道自己是連說捉奸兩個字都不夠資格的人呢,林小姐說這一段太不體面了,一筆帶過吧,總之爭吵又和好,和好又爭吵,小周身邊走走停停路過很多女人,像林小姐這麼傻的還真沒有了。

為什麼到最後,在一起的都不是最愛的人

也不知道為什麼林小姐有一天突然就頓悟了。

她說,老娘不伺候了,愛誰誰吧,沒勁,這個世界還是唯真金白銀不可辜負。

26歲的林小姐,運氣依然不是很好,愛上了一個老混蛋。

老混蛋是個39歲的精英商務人士李先生,有妻有女,前途一片光明。

林小姐走上社會以後一直活得特別像個精致的城裡女孩,她覺得自己是個又努力又酷的漂亮姑娘,再也不是那些飛車男孩所能忽悠的了,她更不相信虛無縹緲的套路情話,但她沒想到敗在了有車有房的李先生手上。

林小姐說還真不是看上他那一點點錢,要是真拜金我肯定找得著比他有錢的,我說那你喜歡他什麼呢。

不知道呀,可能女孩們喜歡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的原因都差不多吧,你沒經歷的他都經歷過的,你不知所措的他都懂,好像自身就帶著一股神秘和溫柔的力量,籠罩在你上方。

林小姐說當時是真的愛他,覺得他特了不起,理解她的所有苦衷委屈,在她生病的時候不僅會說多喝熱水,還能對症給她買好藥,晚上加完班還去陪她一整夜。

當然林小姐後來才懂,這樣的人一般都既不會離婚,還同時有好幾個小女朋友。

至於什麼時候離開他的呢,具體日子記不得了。

為什麼到最後,在一起的都不是最愛的人

林小姐有一次和閨蜜逛街,迎面就撞上李先生和他的太太女兒,林小姐當時不知所措,臉登時紅了半截,支支吾吾剛想打個招呼假裝是認識的朋友,誰知道李先生瞥了她一眼,好像什麼也沒看見似的,轉頭和太太溫柔地說話,還輕輕撇去女兒剛吃完蛋糕後嘴角的一點奶油。

林小姐慌不擇路,拉著閨蜜跑了一整條街才緩過神來。

再後來呢,也就是現在,林小姐結婚了。

和一個模樣周正,門當戶對的城市白領。

這故事好像一點都不驚心動魄,扣人心弦。

但結局好像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我問林小姐緣由。

她說,可能是時機吧。遇見小周太早,遇見李先生太晚。

都不是恰當的時候,他們也不是恰當的人。

記得《我的最愛》裡女生對男生講:“愛是要講究時機的,我們遇到對方的時候是候補,就只能是候補。

除非正式的隊員下場,不然候補永遠是候補。”

有時候也慶幸,不論怎樣,好歹候補上過場。對方好像真的愛過你的眼神,會被記住。

參考來源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